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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3pm 18/10/2022

穆斯林

联邦宪法

伊斯兰刑罚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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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丹20条伊刑罚  2穆女获法院准令

(布城18日讯)2名吉兰丹州女成功获得联邦法院颁发准令,可以继续对吉兰丹州的20条进行诠释宪法挑战。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吉兰丹州政府尝试拒绝这项法庭挑战,坚持该州的伊斯兰法,包括该20条伊斯兰刑罚是合法及符合宪法的,同时也主张这两名女性没有提出相关法律申请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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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丹州政府最终失败,无法说服联邦法院不得聆审两人的司法挑战。

司法挑战申请人是由吉兰丹出生的律师聂艾琳祖琳娜与她的女儿东姑雅思敏纳塔莎于5月25日,以第4(4)条文直接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并把丹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在联邦宪法第4(4)条文下,任何有国会及州议会制定的法律,其合法性可以带上法庭提出质问,并依据国会及州议会无权制定相关法令为理由。

两人直接带上联邦法院,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28(1)(a)条文,联邦法院有专门的权限去决定类似的问题。

对于通过联邦宪法第4(4)条文提出的释宪挑战,它需要先获得联邦法院法官批准准令后,才能开始进行。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黄南吉于上月30日在聆听两名申请人及吉兰丹州政府的双方代表律师的论点后,决定允许两名申请人进行这项司法挑战。

法官也指示,相关释宪挑战在14天以内开始进行有关程序;两名申请人已在本月13日提呈所需要的文件,进入司法挑战程序。

这意味着两名女穆斯林已经成功过了第一关,之后会有数名联邦法院法官聆听及决定,吉兰丹州政府是否有权力制定相关伊斯兰罪行的法律。

下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法庭行程,上述案件目前择定于下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两名女穆斯林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马力英迪亚兹及苏仁登阿南特;代表吉兰丹州政府的是丹州法律顾问阿当莫哈末。

两名女穆斯林主要挑战,吉兰丹州政府无权制定20条伊斯兰刑罚的法律条文,通过该司法挑战,两名女穆斯林也寻求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的伊斯兰刑事法典(I)立法是非法及无效的,因为丹州政府没有针对相关事务的立法权力。

20条吉兰丹州的伊斯兰刑事法条文

1)第5条文(虚假申诉)

2)第11条文(破坏或败坏祈祷场所)

3)第13条文(售卖或赠送儿童给非穆斯林或受到道德谴责的穆斯林)

4)第14、15、16及17条文(肛交、与尸体性交及与非人类性交)

5)第30条文(发表有能力破坏和平的字眼)

6)第31条文(性骚扰)

7)第34条文(制造假文件及提供假证据、资料及报假案)

8)第36条文(任何醉酒)

9)第37条文(赌博)

10)第39条文(欺骗规模、测量及重量)

11)第40及41条文(进行违反伊斯兰教规的交易及进行高利贷活动)

12)第42条文(滥用清真标签及内涵)

13)第43、44、45及48条文(献议或提供男女之间或同性之间的娼妓服务)

14)第47条文(乱伦)

聂艾琳:超出丹州立法权力

聂艾琳祖琳娜也在宣誓书中指出,州属允许立法的第一类别中,允许州政府制定关于穆斯林违反伊斯兰戒律的刑罚,除了相关事项已经涵括在联邦(政府)列表,或者是属于联邦政府立法权限的法律。

她说,联邦法律第4列表中提到的“刑事法”(criminal laws)字眼,其意思为由国会制定的法律,而涉及的涵括公共关注的事项,包括和平、秩序、道德及公共环境的健康。

与联邦法律重叠

她也指出,上述丹州的伊斯兰刑罚法律,已经与多个由国会制定的联邦法律重叠,包括刑事法典、反人口贩卖法令、赌博相关法令、危险毒品法令及关于食物标签误导性的法令。

她认为,这20条伊斯兰刑罚已经超出了吉兰丹的立法权力。

2019年吉兰丹州伊斯兰刑事法(I)立法法令是2020年12月31日在宪报上颁布,其中的列表有超过50种罪行,当局宣布有关法令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

丹州政府:条规没直接影响2人

吉兰丹州政府对上述申请提出的反对点是,两名女穆斯林并没有入禀此案的法律地位,同时这20项法律条规也没有直接影响她们,因为两人虽然出生自吉兰丹,但是如今实际是在吉隆坡居住。

聂艾琳祖琳娜则反驳,她过去曾经在吉兰丹担任执业律师,也曾经在丹州拥有律师事务所及曾在丹州居住,同时也经常会到吉兰丹,因为她还有亲戚及资产在吉兰丹,同时她的女儿也经常前往吉兰丹,并在丹州有住址。

丹州政府也声辩,该20条规只是适用于吉兰丹州的穆斯林,而联邦法院是允许州属制定适用于穆斯林的法律,同时国会及州议会制定的法律都可以实诸在穆斯林身上。

两名女穆斯林的代表律师则指出,联邦宪法只是允许州属制定纯粹的宗教性质罪行,而不是来自联邦法律下的“刑事法”,同时,他们的当事人也拥有挑战此案的法律地位,都是相关法律条文,也确实与他们有利益关系。

他们也强调,两名女穆斯林的司法挑战,并不是关于宗教或针对任何宗教机构,反之是关于联邦宪法与州政府的权力,在联邦宪法下,州政府是否有权制定该20项法律条文,同时州政府是否已越权立法,意味着相关法律是非法或没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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