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调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特工队解密报告建议警方,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第3和第4(1)条文、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文和刑事法典第124I条文,调查汤米汤姆斯煽动和发表煽动性言论的罪行。
报告说,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和25个单位等向警方报案的事实初步证明,汤米汤姆斯的言论不仅助长大马不同种族之间敌意和敌对情绪,而且有煽动对政府的仇恨、蔑视或不满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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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项选择是建议调查汤米汤姆斯在书中写下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虚假陈述,违反刑事法典第124I条文或恶意发布虚假新闻,违反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1)条文。
特工队也意识到汤米汤姆斯允许猖獗滥权,既便在任职总检察长之后,他也有权实现他的最终目标并出书,因为他知道他拥有检控权,无人可以威胁要就他的任何决定起诉他。
有鉴于此,特工队建议将法律顾问的权力和检察权赋予2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以免此类权力将来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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