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2日讯)调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特工队解密报告显示,前首相敦马哈迪在希盟执政期间,违背宪法和法令规定,干预最高法官职的任命。
特工队援引2009年2月2日生效的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法令指出,司法委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是“选出有资格担任高级法官的适当人选,供首相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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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AC法令第26、27和28条文,首相无权选择任命高级法官的候选人,而JAC法令第4条文规定,首相必须遵守最高法官的遴选和推荐程序,不能跳过。可以说,行政和立法部门制定这项法令,是为了维护和维护司法机构的独立性,非该会成员的个体或团体,干预高级法官职候选人的选择是不被允许的。”
特工队说,根据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首相理应不插手任命最高法官职的候选人,同时应该基于委员会的选择和推荐,向国家元首提出候选人建议。
“总检察长不是JAC成员,根据JAC法令或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他无权选择或推荐人选给首相。既然汤米汤姆斯说他是首相的首席法律顾问,就有义务建议首相根据联邦宪法行事,并遵守JAC法令。”
据特工队调查评估,司法委任委员会提交给特工队的报告,很大程度上证实汤米在自传中所述,最高法官职的任命是马哈迪和汤米汤姆斯私下讨论的结果。
“本质上,2018年7月被任命为最高司法职位的人,即丹斯里里察马拉尊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玛亚洛出任上诉庭主席、丹斯里查哈拉担任马来亚大法官,以及拿督黄达华出任东马大法官,是首相和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之间的私下协议。”
有关报告指出,上述名字与司法委任委员会在2018年5月24日的会议上选择的人名,并在2018年6月13日提交给首相的名单有所不同。
“根据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建议,首席大法官人选是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上诉庭主席人选是丹斯里罗哈娜,东马大法官人选是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而阿末玛亚洛当时已是马来亚大法官。”
特工队说,联邦宪法122B条文已阐明高级法院法官的任命程序,而司法委任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委任高级法院法官、规定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能,以及维护司法机构的持续独立。
“而司法委任委员会第2条文则要求首相捍卫司法独立,司法机构在行使职能时需要获得必要支持。”
“在根据第1条文建议委任除了首席大法官外的法官前,首相应该咨询首席大法官;在建议委任高庭大法官前,首相应该咨询每个高庭的首席法官;在建议委任东马大法官,则应该咨询沙巴和砂拉越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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