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8日讯)曾经为1MDB提供法律意见的Wong & Partners合伙人林津贤供称,他100%肯定不曾见过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
他也表示不记得1MDB时任法律顾问和任财务董事等人发送给他的电邮,也发送到[email protected],也不知道这是刘特佐的邮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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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林津贤是此案第32名控方证人。
1MDB曾在2021年5月入禀法庭起诉Wong & Partners以及事务所合伙人谢福义(译音,Brian Chia),寻求索赔10亿美元,并索回所支付的66万4821令吉21仙律师费,但较后在7月撤销诉讼。
否认曾与刘列席会议
林津贤今日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指他不曾见过刘特佐,沙菲宜问林津贤对上述供词(不曾见过刘特佐),是否有把握时,林津贤回答,他100%肯定没见过刘特佐。
沙菲宜接着告诉林津贤:“有来自1MDB的证人,参加了刘特佐、谢福义和你(林津贤)都有出席的会议。”
林津贤不同意沙菲宜的上述说法。
他说不认识刘特佐、不曾见过刘特佐,但有听闻这个人。
沙菲宜接着问林津贤,什么时候听闻刘特佐?
林津贤指出,是在2010年加入Wong & Partners后,听闻刘特佐这号人物,因为后者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此外,沙菲宜盘问林津贤:“你(林津贤)是否知道,Jasmine Loo(1MDB时任法律顾问)、Terence Geh(1MDB时任财务董事)等人,在发送给你的电邮,也发送给[email protected]这个电邮地址?”
林津贤表示不记得。
沙菲宜进一步问林津贤,是否知道[email protected]实际上就是刘特佐?
林津贤回答不知道。

没参与TIA转归财部事宜
此外,针对沙菲宜提出的多个问题,林津贤皆回答不知道,包括1MDB与PetroSaudi国际公司(PSI)联营项目10亿美元资金交易事件以及1MDB起诉Wong & Partners一事。
他说,由于辩方被告知,控方不会传召谢福义,因此才会盘问林津贤这些问题。
他也向林津贤出示一封信函,有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的前身)转到财政部底下以及易名一事。
林津贤同意沙菲宜的说法,即该信函的志期是在他加入Wong & Partners之前的。他在2010年7月1日加入Wong & Partners,没有参与上述事项,因此不知道当中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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