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9日讯)一名印裔青年曾于2018年造案落网后被判监禁及鞭笞7下,但服完刑步出监狱大门不久,死性不改,凭著一表人才的外型到处招摇撞骗,再度干下4宗案件,并于今日被判监一年半及鞭笞3下。
被告为马尼亚拉桑 (28岁),来自浮罗丹绒,他今日分别面对3项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1项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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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对所有控状皆认罪,被太平第一及第二推事庭判决总共坐监1年6个月及鞭笞3下。
被告面控的3项罪状为,今年8月8日下午5时,在甘文丁高尔夫球俱乐部范围内的公寓冒充律师,误导占德仁移交882令吉,作为一宗不确实的民事案件的辩护费用,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判监1年及鞭笞1下。
次控状指他于今年8月12日在甘文丁部高尔夫球俱乐部范围的公寓内,误导占德仁移交2234令吉,作为一宗不确实的民事案件辩护费用,触犯刑事典第420条文,被判监1年半及鞭笞1下。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24日,冒充餐饮业负责人的孩子,向一名订餐的男子巴拉姆甘索取5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判监1年6个月及鞭笞1下。
被告也被控于今年5月2日至5月5日,在甘文丁住家内偷窃两条价1万3000令吉的金链,触犯刑事典第380条文,被判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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