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表文告,吉隆坡地庭周一(12日)裁决Jalatama管理私人有限公司2名前员工,在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期间,因未持有执照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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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的文告,地庭法官阿末卡马基于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下第58(1)条与第 367(1)条,分别判决苏英贵(译音)和叶忠祥(译音)2项罪名成立。
2人是在2017年7月5日被提控,经过审讯,2人每个罪名,各被判处1年监禁和罚款100万令吉;监禁将一同执行。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下第58(1)条文,最高刑罚不超过10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2者兼施。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买卖衍生品是一项受监管活动,任何从事衍生工具交易业务的人需要依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获得执照。
证监会也建议投资者,决定投资前,核实提供资本市场服务或产品的个人、公司和平台的执照或注册信息。
应查看投资者警示名单
此外,也应查看证监会的“投资者警示”名单,因为该名单将不断更新并列出没有执照或欺诈活动的个人和公司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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