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厂工被控于今年4月期间,诋毁国家元首、元首后、甲州元首及甲州首席部长,今日于甲州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3500令吉。
被告是罗尼苏英立(译音,44岁)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15日早上8时,于爱极乐工业区工厂,分别诋毁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后、甲州元首及甲州首席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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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被工厂总经理指示挪动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后、甲州元首及甲州首席部长肖像,询问将肖像挂在哪里时,以“只”形容相关人士,事关诋毁马来统治者及马六甲最高领袖,令52岁的卡玛巴瑟感到不满,认为此言论可能扰乱公共秩序对此作出投报。
被告辩护律师依沙卡里代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被告已知错并承诺未来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被告也遭雇主纪律对付,被告尚需照顾3名孩子及2名年迈父母的饮食起居,恳请予以轻判。
推事莎达茜娜过后判被告罚款3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6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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