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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承认2虐童罪 监禁一周罚款3.2万
(吉隆坡20日讯)一名托儿所保姆今日承认两项虐童罪名,在两个不同的地庭被判处监禁一周和罚款共3万2000令吉。
地庭法官诺丽娜再诺表示,西蒂罗斯丽扎(47岁)以塑料袋盖住1岁2个月大的女童头部罪成,判处监禁一周和罚款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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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蒂罗斯丽扎也在同天因粗暴拖拽另一个1岁2个月大的男童的手并拉头发要求坐下,在另一个法庭受审,承审法官拿督努阿曼玛慕最后判处监禁1天和罚款1万2000令吉。
监禁从今日开始执行,刑期可同时进行,但如果被告无法缴纳罚款,将另外监禁18个月。
根据控状,两起虐待的行为都是在11月16日在吉隆坡十五碑的一家托儿所进行,分别是下午3时19分和下午5时36分。
西蒂罗斯丽扎是在2001年儿童法第31(1)(a)条文下被控,根据刑法,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用塑料袋盖女童头
根据案情,被告在帮女童更换尿片时,女童尿湿被告的衣服,被告随后拍打女童的背部两次,之后用塑料袋盖住女童的头5至6秒并用双手按住女童的头。
至于涉案男童的母亲发现儿子的耳朵有淤伤,检查闭路电视发现被告推拉男童至到跌倒。
较早前,副检察司阿都卡立要求法庭严惩被告,认为用塑料袋盖住受害者的头是很危险的行为,会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
西蒂罗斯丽扎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以照顾母亲和妹妹,以及需还清在旧公司的贷款为由,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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