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来自雪兰莪州的女子被控其银行户头拥有来历不明的10万零390令吉,她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须以监禁40天来取代。
被告扎丽法莫哈末(46岁)总共面对4项控状,分别指她于去年9月、10月、11月及12月,在古晋郑和统帅路(Laksamana Cheng Ho)某银行,被发现银行户头拥有来历不明的4万9950、3万9700、9600及1140令吉,因而抵触1958年砂轻微犯罪法典37(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达3个月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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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受害者是一名64岁妇女,她在脸书认识一名自称来自美国加州的华裔男子“Chung Ah Young”。
某天,“Chung Ah Young”发短信给受害者,表示要向她借钱,并指本身在新加坡有经营“黄金和钻石”的生意,以使受害者放下戒心。
受害者不疑有诈,分别在每个月汇款到两个分别为“Zaliha Binti Buyong”及“Zarifah Mohamad”(被告)的银行户头。
由于“Chung Ah Young”一直向受害者借钱,受害者感觉自己受骗,因此报警处理。
银行卡寄网友
经警方调查,被告表示,她在雪州某银行开了一个银行户头作为储蓄用途。惟她却将自己的银行卡邮寄给一名在网上认识,叫“Maxwell Kelvin”的男子。
由于被告的银行户头有来历不明的钜款,尽管有一名警官曾经通知被告,指她的银行户头涉及诈骗,但被告仍然没向银行禀报,因此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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