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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52pm 29/12/2022

大马人权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禁止阿富汗妇女上大学

大马人权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禁止阿富汗妇女上大学

人权委会促马利用联国地位 “鼓励阿富汗政府包容”

(吉隆坡29日讯)(SUHAKAM)感谢高教部敦促阿富汗政府重新考虑禁止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决定,并进一步呼吁我国政府利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现任成员的地位,鼓励阿富汗建立一个包容性政府。

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拿督拉末莫哈末教授支持我国政府通过高等教育部采取行动,敦促阿富汗政府重新考虑于12月20日宣布禁止该国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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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文告指,将妇女排除在接受教育之外是一种系统性歧视,明显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而阿富汗是公约的成员国之一。

“此举也违反了《开罗伊斯兰人权宣言》(CDHRI)第9条,即保障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该宣言基于伊斯兰教义而构建,并由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国家采用。”

他说,众所周知,教育对个人的发展乃至改善国家的状况至关重要,而可持续发展目标之四也概述了有关确保平等享有教育权的适当措施建议,其中包括没有人应被排除在获得优质教育之外。

“因为一个国家的成功取决于公民的教育水平。”

大马人权委员会也进一步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利用其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现任成员和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其他成员国的地位,大力鼓励阿富汗政府加入建立一个包容性的政府,尊重该国人民的意愿,并恢复、尊重和维护阿富汗妇女及儿童的基本权利。

高教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周二表示,大马希望阿富汗重新考虑禁止该国女性上大学的决定,因为这不利于穆斯林未来的教育发展,并指已致函阿富汗代高教部长传达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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