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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区主任:依SOP查强奸少女案 犯错警官无“优惠待遇”
(双溪大年6日讯)铅警区主任沙纳斯说,警方会依据标准作业程序,调查被指接获16岁少女遭继父强奸投报后,却涉嫌强奸少女案中案的查案警官,不会给任何犯错的警官有“特别的待遇”。
他今日向《新海峡时报》时说,他可以确定的是,警方已经完成调查,也肯定不会给涉案警官特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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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这名警官昨日已在双溪大年地庭,面对强奸和性侵的4项指控。
35岁的查案警官莫哈末马里基,来自铅警察总部。法官罗斯兰批准他以2万5000令吉保释,案件延至2月6日过堂。
昨日各报传媒在法庭外等候至下午2时,仍未见他步出法庭,因而相信他已从其他管道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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