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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9pm 11/01/2023

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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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马来译本或“打乱”法律DNA  “英文宪法应续成权威版”

联邦宪法英文文本
邱进福说,我国还没达到可以完全和绝对依赖马来文翻译的地步,并指这不是一个语言民族主义的问题,而是关于保护基本权利、基本自由和政府责任的问题。(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国内们主张,马来西亚应该继续使用的英文文本,因为这是它的原始语言和权威文本,而不是让马来文译本凌驾于它,成为最终权威。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在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提议将联邦宪法马来语译本作为权威文本后,律师们指出,这样做可能会“打乱”国家最重要法律DNA,并在“翻译”的幌子下完全改变联邦宪法中词语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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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英文版本更安全

宪法律师邱进福说,联邦宪法的马来语或马来文译本现在甚至在可预见的未来,都不应该成为权威文本,并同意依靠英文文本更安全,因为到目前为止,联邦宪法在法庭上是以英文文本进行审查的。

他解释,过去在马来文翻译中遇到过问题,如《联邦宪法》第12(4)条文中的“父母”(Parent)一词被不同程度地翻译为爸爸妈妈(ibu bapa)、妈妈和爸爸(ibu dan bapa)和妈妈或爸爸(ibu atau bapa),而哪一个是正确的?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一件小事,但不准确或不正确的翻译可能会导致权利的消灭和失去联邦宪法规定的保护。”

他指出,总检察长没有就联邦宪法的马来文版本咨询律师公会,并表示马来文翻译还没完全反映联邦宪法英文文本中的准确含义。

“在我看来,马来文译本没有经过充分的辩论和应力测试,以确保英文的确切含义,包括其所有的细微差别,在马来文译本中得到充分的把握和反映。

“联邦宪法中的许多条文以前从未被质疑过,每次在诉讼中审视新的部分,我们都会了解更多关于其不同含义和潜在影响的东西。”

他坦言,我国还没达到可以完全和绝对依赖马来文翻译的地步,并指这不是一个语言民族主义的问题,而是关于保护基本权利、基本自由和政府责任的问题,正如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在2023年法律年开幕仪式上所言,法治和宪法是至上的。

联邦宪法英文文本
K.尚慕卡指出,联邦宪法的马来语翻译存在问题,因为一些马来文词汇的使用已经超出了翻译英文文本的范围,由于词汇含义的改变,实际上将相当于修正案。(K.尚慕卡律师所官网照)
马来文词汇超出翻译本范围

宪法律师K.尚慕卡指出,联邦宪法的马来语翻译存在问题,因为一些马来文词汇的使用已经超出了翻译英文文本的范围,由于词汇含义的改变,实际上将相当于修正案。

他指出,现有的马来文翻译不合适,有一些条款是修正案,而不是单纯的翻译,例如在第12(4)条文的“父母”被翻译成ibu atau bapa,这与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中的判决结果相反。

“另一个例子是‘profess’(宣称信奉伊斯兰的人)被翻译成‘menganut’,而后者这个词不是直接翻译‘profess’这个词。如果法庭问某人是否信奉某种宗教,他们不是要去了解他所说的内容,也不调查他的实际信仰,所以‘menganut’被翻译成‘信徒’(believer)更合适,这就意味着法庭必须调查他的实际信仰。”

或还有“一大堆翻译问题”

除了上述两个例子,K.尚慕卡认为,可能还有“一大堆其他的翻译问题”,而据他所知,从来没有人逐字逐句地对它进行适当的审查。

“联邦宪法是1957年实质性谈判的产物,所使用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大量辩论和深入研究的。当马来西亚1963年成立时,(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

他觉得,大家无法预见所有可能出现关于宪法所有不同词汇含义的争议,某些词在英文有多种含义,在马来文没有一个理想的词具备所有这些细微的差别和含义,在翻译一份法律文件时,总会有某个词的使用争论。

“宪法的马来文版本可以用于公共教育的目的,但权威的版本不应该被修改。”

马来文法律术语未定型

律师法力阿兹扎不同意将联邦宪法的马来文译本作为权威版本,原因是马来文的法律术语仍然是“相对较新和发展中”。

法力阿兹扎是马来西亚宪政和人权中心主任。他认为,它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取代所有的英文单词,同时保留英文单词或短语的细微差别。

“我们仍在发展马来文的法律术语,且它还远远没有定型和确立,如法庭将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翻译成 Semakan Kehakiman,但国家语文出版局翻译人员更喜欢‘Kajian Semula Kehakiman’。”

他解释,起草联邦宪法的准备工作,包括里德委员会的报告和宪法草案本身是用英语完成的。

“其次,联邦宪法的基础是由来自共和联邦的英格兰、巴基斯坦、印度及澳洲的法官用英语起草的。联邦宪法中使用的英语带有普通法的所有细微差别、历史先例、惯例和概念。”

“有一个真正的风险是,当马来文被用来代替英文时,所有这些细微差别和这些词所固有的理解都会消失。”

他指出,在马来西亚应用的许多法律原则源自英国和英联邦当局,不认为马来文已经达到了能够准确反映其法律历史发展的细微差别的地步。

“其三,从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缺乏先例、细微差别和能力来解决像联邦宪法的权威性翻译这样的基本问题,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改变文字的问题,而是宪法的含义。”

联邦宪法英文文本
法力阿兹扎认为,马来文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取代所有的英文单词,同时保留英文单词或短语的细微差别。(法力阿兹扎律师所官网照)
完全可能变成不同的东西

“把联邦宪法从英文翻译成马来文,就像把我们的DNA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完全有可能把它变成不同的东西。”

在指出马来西亚缺乏能权威性地翻译联邦宪法的机构时,法力阿兹扎说,与其他类型的法律相比,联邦宪法是一份复杂的文件,你不能像阅读普通法规那样阅读它,因为它有自己的解释法则。

他还质疑应该由谁来翻译联邦宪法,并询问是否应该由总检察署来翻译,因为它是政府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因为它起草和提呈立法,或者是否应该由国会来翻译,因为它是政府的立法部门,如果有三分之二的多数,它有权修改联邦宪法。

“或者应该是司法部门,因为他们是负责保护和解释联邦宪法的政府机关?如果他们是指定的解释者,是不是应该由司法部门来设计权威的马来文文本?或者,应该由诗人来翻译,因为他们在艺术上是最崇高的文字工作者。”

他警告,不要把联邦宪法的马来文版本作为权威版本,它可能会不准确,造成更多的歧义,甚至有可能“破坏或损害联邦宪法固有的重要概念”。

“宝贵的司法时间、精力和费用将被浪费在解释译文和弄清译文上,虽然我们可以有马来文版的联邦宪法,但它不应该是权威的版本,拥有这个想法是好的,但不是必要的。”

“我认为,拥有一部权威的马来文版联邦宪法,应该有远比单纯的渴望更强烈的政治、法律和紧迫的理由。”

联邦宪法英文文本
陈丽燕说,马来文版本的草案应该被更新,然后发送予律师公会来获得反馈。(视频截图)
马来文版本草案应被更新

资深律师陈丽燕说,我国原则上应该有一个马来文版本的联邦宪法,如果它与英文文本不同,将具有权威性或主导性,但这必须征求律师公会和公众的意见后进行。

“原则上,我们应该有一个权威的马来文版本的联邦宪法,因为马来文是国家语言,所以我们最重要的法律联邦宪法的权威性文本应该使用这种语言。

“马来文版本的草案应该被更新,然后发送予律师公会来获得反馈,同时政府也应该把草案上传到相关网站,以征求对翻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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