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8日讯)提防新形诈骗手段!为了赚取额外收入,车主将轿车交给租车公司经营,以为每月可获取数千令吉额外收入,却让诈骗份子以租车为名,将昂贵的轿车驾走后转手变卖,让车主蒙受多重损失。
不仅痛失爱车,车主还得背负租借人因犯规而被执法单位开出的所有罚单,更甚的是,车主因无法报案,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赔款,因此被逼身兼数职,以摊还银行车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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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文《星报》,受害者沙菲奇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向银行贷款购买一辆Ford Ranger,并交给朋友经营的租车公司出租,以赚取额外收入。
“我是在2021年元旦,将车子交付给朋友的租车公司,租期为2年,原定是在今年元旦可以拿回车子。
“刚开始时一切顺利,但在同年8月,朋友的租车公司就迟付2000令吉的每月盈利,更让我怀疑的是,汽车的GPS不再传送位置通知。后来朋友通知我,原来汽车已经被租客驾走,一去不返了。”
原以为他可以坐享被动收入,殊知朋友通知他车子被租借人驾走了,他也无法联络对方,才发现自己遇上了偷车贼。
“车子遗失了,贷款得继续摊还,更严重的是,我还背负了4张超速罚单,重点是车子不是我驾的,为什么是我得缴付罚单呢?”沙菲奇说,他是为了做兼职而买车,如今车子被盗,又因报案不受理,因此被逼兼职当电召车司机,以摊还银行车贷。
沙菲奇是去年35名名车被盗的受害者之一,不法集团如今伪装成租客,向租车公司承租名车,并以假资料登记后,将名车驾走。
让沙菲奇更惊讶的是,虽然他们通过私家侦探,已经鉴定了车子位置,并找上新车主,唯对方坚称自己是以3万令吉买下,因此要求沙菲奇给他3万令吉以索回车子。
“他们不仅偷车,还会伪造车卡,朋友因此2度报警,但警方却劝告他们采取民事诉讼。由于警方不受理,车子状况又不属于失窃,因此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沙菲奇告诉《星报》,根据私家侦探所汇报的调查结果,不法集团以同样手法,已经偷走了35辆名车,包括他的Ford Ranger,并以低价转售给新车主。
“朋友的公司成功向新车主追回10辆车子,但还有5辆,包括我的车子尚未追讨回来。警方也说了,若我愿意支付3万令吉,那么警方就会向新车主讨回他的车辆。”
沙菲奇说,他已经向公共投诉局举报警方的做法。
至于伪造车卡一事,沙菲奇说他是在车子失窃后,向陆路交通局查询时才发现在9月失效的路税,竟然已经被新车主更新,意味著他的车子已经有了新车卡。
“我向在JPJ工作的朋友询问,一查才发现偷车集团竟然可以伪造车卡。”
另一名受害者杰克(匿名)则说,他是受到社媒上一位女性的分享,指靠经营租车服务能赚钱的故事所影响,因此决定购买一辆车子做租车用途,结果却遇上了偷车贼。
“我的车子被人驾进了泰国,我在发现车子非法出境后,当天就立即报警,并转移到商业罪案调查组跟进。
“警官问我为何要出租车子,并指这其实是不被允许的。我承认犯错,并表示这么做只是为了增加收入。警官后来告诉我,说车子已经被驾进泰国了。”
警官建议他自己取回车子,他因此在4天内远赴3500公里外的泰国地区,顺利找回他的车子,不过他认为不应让受害者自己去取回失窃车子。

针对伪造车卡一事,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赛拉尼说,该局尚未接到有非车主获得拥车证(VOC)的投报。
他说,车主都必须亲自到陆路交通局办事处,在核对生物指纹验证车主身份后,才能获取拥车证副本。
“所有车主都有责任确保自己妥善收藏VOC,若交由其它人保管,是一犯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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