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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控骗社险补贴 不认罪4万保外

(马六甲1日讯)一名商人昨日在爱极乐地庭被控使用假文件,申请雇用员工奖励或职业振兴计划以及雇佣津贴计划2.0逾25万令吉,被告否认有罪,法庭允准以4万令吉保外,案件定3月10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阿兹米末沙(55岁),共面对9项控状,包括3项使用不存在的员工名字申请补贴,总数为1万3200令吉。他被控于2021年6月5日在甲市柠檬眼商业区某办公室内,呈上3个表格申请1万3200令吉的“职业振兴计划1.0及2.0”补贴,但说申请的职员并非该公司员工,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可面被罚坐牢不超过两年,或罚款不少过涉及数额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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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6项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2月24日之间,在马六甲拉也某银行,盗用社险所发出的25万4200令吉的补贴金,作为个人用途,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若被判有罪,可面对坐牢不少过6个月及不超过5年,以及鞭打及罚款。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允准被告以4万令吉保外,同时定3月10日过堂。同时也附加条件,谕令被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同时交出国际护照。
上述案件由反贪会的依旺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阿兹鲁祖基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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