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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船主索海上保护月费 玻港口海事执法机构2执法员1代理延扣6天

(加央3日讯)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执法员涉嫌向船主索贿作为保护费,每名船主每年付贿金额2万至3万令吉,玻州反贪局日前接投报后传召3人录供,今早押往加央法庭延扣6天本月至8日。
玻州反贪局已掌握更多相关资料,在近期内将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预料约10名执法员会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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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张洁盈)
消息指,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执法员在过去2至3年,向玻璃市港口数名船主收取每月保护费,每次介于1000令吉至3000令吉,以现金或汇入银行户头过帐,作为出海渔船的保护费,否则将会故意挑毛病,制造违例行为来对付船主和渔民。
今天被延扣的3名嫌犯年龄皆40余岁,分别是在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执勤的2名执法员,阶级分别为T5级别中士(Bintara Muda Maritim)和T4级别一等水兵(Laska Kanan Maritim),以及1名作为“代理”(proxy)的渔民。
另一方面,玻州反贪局长苏札丽娜证实上述案件,并表示3人于昨天被传召到反贪局录供后,下午大约4时被扣捕。
当局将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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