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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母弃养无国籍 女子等40年终获大马卡

(八打灵再也3日讯)40年了,自小遭父母弃养的无国籍女子,终于等到一张大马卡,正式成为大马公民,让她兴奋直呼“我可以找工作了”。
据《星报》报导,名为哈希玛的女子,40年前遭父母弃养后在孤儿院长大,父母没有为她向国民登记局办理身分证,导致她多年以来都是无国籍身分,饱受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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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她多次申请及上诉,终于在今天获得大马公民身分,亲手拿到自己的大马卡。
哈希玛在2020年2月25日依法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公民身分,不过被拒。她随后决定上诉,并向法庭提出司法审核。
经过多番努力,吉隆坡高等法庭于去年11月17日宣判她是马来西亚人,让她多年夙愿终能如愿以偿,并在今天获领大马卡。
“我一直都期待能拥有自己的大马卡,但当这一切都发生后,我还是不敢相信,感觉太不可思议。”
据报导,哈希玛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出生证明也没有写明父母名字。她只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是1983年1月9日。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因为无法证明自己的国籍,遭执法机构扣留数十次。起初很害怕,感觉很受伤,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也适应了。”
希望找到工作谋生
她说,因为没有身分证,她不但找不到工作,也无法向政府机构申请任何福利援助,只能一直留在孤儿院里帮忙。“现在我有大马卡了,我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想靠自己的努力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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