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7日讯)地庭裁决,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有限公司(FELCRA)旗下的FELCRA培训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FTC)前董事经理表罪成立,需要针对33项使用地位颁发总值164万令吉合约给女婿及儿子的控状出庭自辩。
法官阿祖拉艾薇今日宣判,主控官成功证明被告罗海扎阿末(58岁)的表罪成立。
ADVERTISEMENT
需针对33控状自辩
“法庭已经聆审控方证人的证词,以及控辩双方书面陈词,并作出了最大化的评估。”
“被告在反贪会法令第23(2)条文下的控状成功举证,即使用职位及地位获得贿赂,因此被告需要针对33项控状进行自辩。”
此案自2020年1月开审,总共传召了4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
法官也择定,接下来的自辩环节审讯日为期9天,分别是3月22日、27至28日,以及4月3至6日,以及17至18日。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巴哈鲁丁阿末说,辩方将会有4名辩方证人,这也包括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的当事人。
本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林伟强(译音)。
根据第1至16控状,被告被指利用FTC的董事经理地位及职位,通过选择其女婿的公司Al Maisan Enterprise作为FTC的电子设备、纪念品、马来服装、有领衬衫及培训制服的供应商,从而受贿。
第17至33控状,则是指控被告利用FTC的董事经理地位及职位,通过选择其儿子的公司Hexa Tech Pride作为FTC的企业纪念品、智能手机、笔记型电脑、放映机、电子产品及企业计划咨询供应商,从而受贿。
所有控状涉及的总额为164万8810令吉60分,案发时间是介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间,在FTC公司发生。
被告在反贪会第23及24条文同读下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不少过贿赂金额的5倍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