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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行政主任案 前实验室助理维持判死
(布城8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万津直落拿督苏丹阿都沙末技职学院一名前实验室助理杀害行政主任一案的死刑判决。
以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发现上诉人阿都阿津(33岁)要求撤销定罪及刑罚的上诉毫无根据后,做出了一致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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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成员还包括拿督苏邦连以及拿督阿末纳斯菲。
沙亚南高庭是在2019年11月22日判决阿都阿津于2018年7月11日下午1时30分,在该学院杀害当时57岁的再玛马末罪成,并判处绞刑。
阿都阿津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即谋杀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绞刑。
根据案情,案发时,上诉人的一名同事进入学院的仓库后发现上诉人当时坐在纸盒上,紧握着拳头并当场承认他杀了死者。
上诉人向同事借用手机致电给父母、警方及救护车,承认自己的罪行。
当一名学院教师询问上诉人为何要这么做时,上诉人说,这是因为他与死者有私人恩怨。
事发前,上诉人受委为N19级别的实验室助理,并被安排在行政与图书馆部办公室从事文书工作,且有意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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