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8日讯)内阁昨日同意修改联邦宪法的建议,让马来西亚籍妇女与外籍丈夫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可以获得大马公民的身份。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和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联合声明指出,2023年联邦宪法修正案预计在符合了法律要求后,在本届国会会议上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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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中指出,内阁同意修改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第1(1)(d)和第1(1)(e)条文与第二篇第1(b)及第1(c)条文,以实现此目的。
文告说,内阁针对此事件对联邦宪法提出的修正建议,是将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和第二篇中“他的父亲”的字眼,以“至少一名他的父母”取代,以便大马籍的母亲能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文告指出,与此同时,有关公民身份的其他修正,尤其是第三篇的部分,将由在内政部下成立的委员会进行更详细的研究,并在考量了所有利益相关单位的看法后,才将最终决定的建议提呈至内阁。
文告指出,此事件与团结政府要承认男女平等、消除对女性的歧视、解决有关公民身份条款弱点的承诺一致,同时也要解决受影响妇女为子女申请公民权,却花上很长又不合理时间的积压案件,并给予清楚的定义,以避免法庭不一样的诠释。
“昨天所做的决定的影响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4(1)条文,在马来西亚日之前或之后在外国诞下的孩子,若他的父母至少有一人是大马公民,便有权通过法律得到公民权。”
文告指出,内政部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感谢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及内阁成员,实现国家对性别平等及儿童权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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