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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维持原判 教师猥亵男孩监14年



(布城16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前小学教师的上诉,宣判其猥亵和性侵一名男孩的罪名成立,维持14年的监禁。
由拿督哈达里亚、拿督仄莫哈末和拿督林宗丰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了莫哈末沙菲益(53岁)的上诉,并认为有关判决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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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里亚宣读裁决时表示,地庭和高等法院的主审法官在裁定上诉人有罪时,在事实和法律上没有犯任何错误。
莫哈末沙菲益被控于2012和2013年在下霹雳县的一间学校教室和一个教师培训中心猥亵11岁的男童,于2021年7月27日被地庭宣判罪成并被判处6年监禁。
此外,他还被控于2018年12月的下霹雳县的一间屋子内对同一名已经17岁的男孩进行性侵,被地庭判处8年监禁。
莫哈末沙菲益被命令从2021年2月8日被捕之日起单独服刑,此后2年由警方监管。
高等法院于去年5月26日驳回莫哈末沙菲益的上诉后,莫哈末沙菲益不满判决,再次上诉至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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