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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宇欣.帮议员缴赔偿金



在欢呼筹款成功之余,没有人质疑为何需要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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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在法庭败诉后,有必要公开筹款让人民帮忙缴赔偿金吗?
若是以前的国阵时期,敌对阵营议员被定罪或败诉可以说是政治迫害,号召上街请愿,抗议司法不公,再筹款给非政府组织捍卫三权分立,不让政治插手干预法庭。
现在新世界新政府,涉及的又是当政阵营的议员,再说司法不公,也说不过去。于是筹款就不能说政治迫害了,要说自己清廉,拿不出这笔罚款或赔偿金。恳求人民暂“借”,渡过难关之后,若是上诉得直,就会把款项捐出作为公益用途。
多么美好的年代,人民也热烈展现支持,三天不到,很给力就帮忙解决了困境。在欢呼筹款成功之余,没有人质疑为何需要筹款?或者检讨赔偿金是否相应,涉及案件的言论是什么内容?
若是仅凭一腔热血去支持,不仅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也难免让人陷入对法庭存有偏见的迷思。
事实上,议员败诉后向民间筹款,以缴付赔偿金,并非什么新鲜事,之前也有同样的例子,而且亦是获得热烈反应。不过与此同时,坊间也有人质疑这种做法。到底应不应该通过来众筹支付罚款,是一个值得深思和讨论的问题。
最后,帮助自己喜欢的政治人物无可厚非。无论哪个阵营的从政者都有自身的人格魅力值得追随者支持。但是,若已定了罪或还在审讯阶段,就认定司法不公,不问缘由的追随,只会出现群氓现象和均为盲从的票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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