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9日讯)公正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夫丁今日对高庭说,公正党前副主席拿督祖莱达是在自愿情况下签下协定,即答应一旦退党、跳槽或转当独立议员,就必须向该党赔偿。
他说,祖莱达也知道,每一位获选代表公正党上阵的候选人,都需签署类似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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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总秘书,我可以证实答辩人(祖莱达)就签署协定一事,不曾提呈任何的抗议书或正式信函,以挑战或质疑协定的约束力,中选为国会议员前或中选后都没任何的反对。”
他说,他也不曾收到答辩人提交任何正式信函,声称是在被逼的情况下签署。
作为此案证人,赛夫丁在高庭念出证人证词时说,祖莱达中选为公正党副主席之后,也担任了政治局成员,她曾于2018年4月17日出席位于该党总部举行的政治局会议。
他说,他当时就告诉出席会议的人,在颁发候选人委任状之前,该党秘书处已为候选人准备了“候选人资料包”,里头就拥有一份需要所有候选人签署的协定。
“答辩人有出席会议,如果想以公正党旗帜上阵第14届全国大选,答辩人是知道需签署那份拥有约束力的协定。”
他说,对于签署事宜,答辩人不曾提出反对,反之对方同意并认为有需要这么做,也赞同所制定的条款,以便在签署之后可针对公正党候选人对该党的支持或不支持举动,加以约束。
竞选开销超过1000万
赛夫丁表示,有关协定旨在确保代表该党上阵大选的答辩人,能清楚了解与确认,该党在宣传与竞选工作上耗费了巨大成本。
“答辩人受委为候选人,并使用了党的标志、党徽、旗帜或图腾等,其价值达到逾1000万令吉。”
赛夫丁说,祖莱达在公正党旗帜下中选为安邦国会议员之后,却决定于2020年2月24日退党。
他说,答辩人离开该党的决定,使到对方需赔偿公正党1000万令吉,诚如签署人与该党双方所同意的合约条款。
他也说,答辩人在脱离公正党7天时间内,也就是2020年3月2日需支付公正党这笔款项。
中选后变节对蓝眼不公
“若没获得公正党批准答辩人使用党的品牌、声望和广大支持者与党员的支持率,签辩人是不可能中选为安邦国会议员的,然后受委担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并享有丰厚薪资。”
他说,这一切都不是免费的,祖莱达当官之后,一样须履行部长职务和人民代议士任务,及完成公正党的斗争议程,作为她对该党的回报。
他指出,答辩人后来变节,令该党丧失了一名国会议员和一位部长的名额;而答辩人依旧没辞卸国会议员和部长职,反之还投入土团党(国盟)的怀抱,继续坐享国会议员和部长薪酬。
“这对公正党是不公平的,因答辩人能中选议员和当官,全靠公正党良好的名声与服务口碑而实现。”
公正党于2020年9月28日入禀诉讼,并在索赔诉讼中称,祖莱达已签署协定,必须为其退党、跳槽或转当独立议员,在7天内向该党支付总额为1000万令吉的赔偿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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