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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0pm 01/04/2023

纳吉申请检讨SRC案终审裁决

纳吉申请检讨SRC案终审裁决

东马大法官:没代表律师 “纳吉未获公平审判”

(布城1日讯)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寻求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终极判决提出申请的判决中,持异议的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说,纳吉在其终极上诉案中被剥夺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存在审判不公的情况,因纳吉在上诉案中没有代表律师。

他在长达78页的书面判决中说,毫无疑问,纳吉被控犯下严重罪行,但被告人必须有代表律师,以确保其审讯或上诉过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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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只是关于被告有罪与否,也关乎给予他公平审判。被告应该感觉到他获得公平的审判。

“若他不能在其被控的罪行上接受公平审判,那他根本就不应该受到审判。拒绝被告获得公平审判是一种不公的形式。”

阿都拉曼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审判或上诉才可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进行,但在此案中,没有任何例外情况可证明,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审理上诉是合理的。

指五司阻郑宝德退出错误

他说,审理该案的联邦法院五司阻止郑宝德退出SRC案终极上诉也是错误的。

“因此,在法律上,当申请人(纳吉)的上诉案于去年8月23日聆审及被驳回时,他是没有代表律师的。自案件于2019年4月3日在高庭开审以来,那是申请人首次更换其律师及辩护团队,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他说,纳吉过去的记录显示他没有更换律师的习惯,更何况是更换律师以拖延审讯,因此纳吉不能因听取律师的建议而受到指责。

有关将终极上诉的聆审展延3至4个月的申请,阿都拉曼说,必须认为这是出于善意的,而非控方所指般,认为这是拖延聆审上诉的一种策略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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