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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0pm 10/04/2023

虚假申报

伪造文件

玻前大臣阿兹兰

虚假申报

伪造文件

玻前大臣阿兹兰

没出国申报出游费 阿兹兰控伪造文件涉款118万

玻前大臣虚假申报出游费,金额逾118万,今面对反贪会5控状
阿兹兰(右)从地方法庭后门离开,通过扣留所的门离开法庭,匆忙上车,避开记者拍摄。(张洁盈摄)

(加央10日讯)玻璃巿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兰涉及出游机票、酒店住宿和交通的,今天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加央地方法庭,他面对的5项控状涉及金额总共是118万5060令吉。

阿兹兰(65岁)被指身为玻璃巿州务大臣,从2013至2017年,每一年的10至12月期间,使用提供给州务大臣的“海外假期”便利,通过Inbios Sri Kedawang旅游有限公司伪造到英国伦敦出游的机票、酒店住宿和交通费用,不过实际上他都未出行,违反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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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可监最高20年及罚款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伪造金额的5倍,或者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加央第一地庭法官诺纱儿哈今早约9时29分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就是阿兹兰的案件。

否认5控状要求审讯

阿兹兰在法庭栏内面控时戴口罩,把双手放在背后聆听通议员读出控状,他对每一项控状都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主控官:12日控洗黑钱

除了以上案件,反贪会主控官阿末阿克兰说,阿兹兰将于星期三在吉隆坡法庭面对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相关案件的提控,也与此案有关。

因此,阿末阿克兰向诺纱儿哈要求,把案件过堂日定在5月中之前,以便过堂时可移交至吉隆坡法庭一并审讯。

诺纱儿哈谕令阿兹兰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理结束,案展5月12日过堂。

支持者助打掩护
阿兹兰走密道避媒体

由于阿兹兰身分特殊,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大批记者在法庭守候,不过阿兹兰在完成保外程序后,用调虎离山计出动支持者使用法庭内部密道离开,企图避开媒体的镜头。

阿兹兰今早8时30分前已到法庭,相信是由支持者载入法庭范围,再直接步入法庭,媒体在法庭大门守候准备拍他抵步的照片和视频却扑空。

他身穿蓝色线条白底衬衫出庭面控,与支持者先坐在加央第一地庭外,等候辩护律师布汉努丁及兰利沙里夫后,再一起走进第一地庭。

阿兹兰在等候保释手续时,媒体兵分两路,分别坐在地庭内及走廊守候,当手续完成后他在支持者陪同下改用法庭内部密道,通过扣留所通道离开。

另一名支持者挡在地庭门前,一度企图阻止在法庭内的记者离开。

不过,大批媒体得悉阿兹兰从另一通道下楼后,直接冲往停车场拍照。

阿兹兰面对的5项控状(地点皆在玻州立法议会大厦州政府秘书办公室):
■第一控状
日期:2013年12月
控状:申报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日前往英国伦敦“海外假期”的各种虚假文件,总额为23万零230令吉。

■第二控状
日期:2014年11月20日及2014年12月18日
控状:伪造3份文件,申报提供给州务大臣的“海外假期” ,总额为21万6260令吉。

■第三控状
日期:2015年11月30日及2015年12月21日
控状:伪造3份文件,虚报总额为24万1295令吉40仙并未成行的费用。

■第四控状
日期:2016年11月8日及2016年12月29日
控状:伪造3份文件,申报总额为25万3195令吉40仙不存在的行程。

■第五控状
日期:2017年10月9日及2017年12月14日
控状:伪造3份文件,申请总额为24万4079令吉30仙没成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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