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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约724万 松江区法院前院长判囚10年半




中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星期日(23日)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张铮受贿案,他受贿罪成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11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1.7万令吉)。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铮在2012至2021年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近1111万元(约724万令吉)。法院认为,张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借此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张铮到案后的认罪态度、追缴赃款赃物等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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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3岁的张铮是上海人,2021年7月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翌月升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惟上海市纪委监委同年11月通报,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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