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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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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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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02am 25/04/2023

漏水

前屋主

漏水

前屋主

不满前屋主拒修漏水……

佳蓉说,去年,她在雪兰莪产业市场,购买了一间中价公寓,并与卖 方签署买卖合约,买方支付了购买价的10%给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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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由于更改公司资产清理人,产业转让契约延迟发出,律师表示,有关事项将 由新的资产清理公司接手。

她指出:“在这之前,我与该产业业主有一项协议,在产业拥有权转让期间,租下 有关单位,我同意每个月付租金给卖主,至于管理与维修费则由卖主负责。”

她在去年12月以租户身份迁入该单位居住,开始的时候还好,可是,一个月后,发现单位的天花板有水印,而且,情况一天比一天糟,已经向卖主及公寓的管理公司反映。

可是,卖主和公寓的管理公司并没有跟进,因此,她决定暂时不支付屋租,并已通知律师楼,管理公司的人员有来查看,证实的问题来自楼上单位。

管理公司对天花板进行一些修补,就是以油漆方式掩盖漏水造成的损坏,她不满意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因为这并不能解决漏水的问题。

她提出以下问题:

1.我是否有权利“握”住租金(总共拖欠2个月共1600令吉)?

业主的律师致函给我,说我没有权利“握”住该笔租金,反之应该腾空有关产业,因为我还不是合法的业主。

2.假如我决定不购买该项产业,因为产业的状况与第一次看到的不一样,我是否可以取消,并要求退回10%订金?因为买卖合约写明,卖主在将产业交给买方时,情况必须与买方第一次看到的一样。

3.卖主的律师说,业主不可能对漏水的问题负责,因为漏水是楼上单位造成,由于业主已准备脱售有关单位,她难免推卸责任,并指说漏水因楼上单位引起。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在回答佳蓉读者的问题时指出,业主的律师在信中所说的是正确的,不能以这个理由“握”住租金不交给卖主,毕竟她还不是合法的业主。

另外,假如取消交易,10%订金是否被取消或者说被没收,这一点需翻读买卖合约,同时需与律师楼确认。

公寓楼层之间出现的漏水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特别是漏水因楼上单位引起,业主一是不准备承担责任,二是问题超出她能力所及的范围。

任何人在购买公寓转手单位时,必须要谨慎,虽然许多时候业主会油漆将漏水印补妆,如果漏水问题严重,即使在白天,也可以看出浴室天花板是否有水印,尽管业主油漆掩盖,只要几天时间就很可能再出现水印。

因此,这漏水的问题,估计是发生在签署买卖合约之后,假如是这样的情况,不妨向律师了解买方的权益。

来信没有提及这间公寓已有多少年,是否已过了发展商应尽的修补期限,不管怎样,可以通知业主将问题向公寓管理公司反映,由管理公司出面要楼上公寓的业主解决漏水问题,除非楼上单位主人能证明,漏水问题非其单位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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