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10日讯)2名移民局官员被控贪污,让9名外国人持他人的大马身分证由沙巴离境至西马!
首被告罗斯迈尼(40岁)在斗湖城市转型中心移民局工作,他被控在今年3月22日在斗湖一间银行外收贿4500令吉,以便安排让非法移民在翌日(3月23日)由斗湖机场移民局柜台通关至古隆坡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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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触犯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20年及罚款贿金5倍。
次被告伊明沙烈(30岁)是在斗湖机场移民局柜台任职。他被控唆使首被告,在上述日期和地点收贿。
他被控触犯同样法令第 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a)(B)同读。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20年及罚款贿金5倍。
2名被告今日在专司审理贪污案法庭皆否认有罪,并要求法官批准让他们保释外出。
地庭法官杰森批准2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除此之外,他们必须每2个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不能干扰证人。
法庭订今年7月27日过堂。本案是由反贪会官员努鲁依查迪主控;2名被告是由律师赫斯尼辨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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