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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3pm 25/05/2023

安华

赛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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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夫丁:与电检局检讨内容  《安华》剧本无需警审批

(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说,首相拿督斯里的传记电影《安华:不为人知的故事》的剧本并不需要经过警方的审查。

他说,没有任何法令或法规规定电影制片人有义务向警方获要求批准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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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说,警方仍根据电检指南,与电检局一起就电影内容检讨,其中包含4个要点,即宗教、社会文化和秩序及纪律。

他是昨日以国会书面答覆土团大港区国会议员拿督慕斯里敏询及安华电影剧本是否事先取得警方批准的问题,如是回应。

他说,一部电影的制作及拍摄过程相关事宜是由数字通讯部属下的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公司(FINAS)执行。

“虽然已经完成并准备放映的电影,根据2002年电检法令,必须获得内政部属下的电检局的批准。”

在回应土团党红土坎区国会议员诺丁询及安华电影玷污警方形象和声誉问题,他说,电检局在根据指南进行审查时,已获准放映。

他说,一般上,只要不违反指南,所有展示执法机构如警方的影响都可向公众公开放映。

他说,电检局是根据电检法令对影片进行审查,该局主要负责对包括究竟剧在内的影片和电影宣传等进行审查,但互联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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