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仁.无需对LGBT惶恐不安



尊重多样性和包容不同性别及性取向,也是建立一个包容和进步的社会的关键。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纳因莫达上周才在国会说,虽然大马法律不承认“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群体”(LGBT)文化,但政府并不歧视LGBT,该群体仍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ADVERTISEMENT
他说,LGBT群体可以享有受教育和宗教信仰,以及宪法第8(2)条款所规定的工作权。
然而在同一时间,内政部却对Swatch彩虹主题“Pride”系列印有“LBGT”字眼的手表展开取缔行动,在16间分店扣押164个“Pride”系列手表,总值6万4225令吉。
不仅如此,伊党议员更建议把LGBT性少数群体列为精神病,引发争议。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文化和宗教的国家,但我国的法律和社会观念对LGBT相对保守,这早已不是秘密。
LGBT群体在马来西亚面临广泛的社会歧视和仇恨言论。一些政府官员、宗教领袖、政客和媒体经常针对LGBT发表负面的言论,这加剧了对LGBT群体的污名化和社会排斥。
不仅如此,政府也不允许LGBT组织注册,并禁止他们举办公开的集会或活动,也限制了LGBT群体争取权益和发声的机会。
而在马来西亚的教育系统中,对性别和性取向的教育内容受到限制。LGBT相关的话题在学校教育中被忽视或禁止,这也导致了对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误解和偏见。
尽管如此,国内存在LGBT群体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因此,LGBT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不应该被忽视或一味压制。尤其是在这个追求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权利,他们的性取向也应该得到尊重。
我们必须强调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可以有独立的思考并且选择自己的伴侣,所以就算社会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群体,他们的存在也非妖魔鬼怪,实在不需要把他们赶尽杀绝或者当成是洪水猛兽。
要知道,尊重多样性和包容不同性别及性取向,也是建立一个包容和进步的社会的关键。
很多国家已经通过法律保护LGBT群体的权益,禁止歧视和暴力行为。这些措施旨在确保LGBT群体享有与其他人群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刻意打压任何非主流群体都是不公正的行为,违背了人权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也可以对国家做出贡献,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其性取向指手划脚,甚至避之如瘟疫。
ADVERTISEMENT





热门话题: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