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watch的彩虹系列手表,因为其中一款有“LGBT”的字眼,结果被充公了164只系列手表,总值6万422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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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块钱,对这个瑞士钟表集团来说,伤害性不大。从人民在社交媒体的反应来看,侮辱性也不强。
内政部的这么一波行动,顶多只是提醒人民,马来西亚有这么个出版及印刷法令。对于遏止LGBT文化的传播,我不觉得会有什么效果。
内政部只因为其中一款印有LGBT字眼而充公所有系列,那未免太严重。有人说是杀鸡儆猴,是向商家强调挑战法令底线的严重性,那倒说得通。
出版及印刷法令的存在目的,是为了避免不良印刷物在人群间流通,误导三观未成熟的孩子。我本身赞成出版及印刷法令。这法令很大程度保障了各类刊物与印刷品的内容。
毕竟,哪个父母能接受孩子在咖啡店里看到猥亵的海报,在书局里买到有危险思想的书籍,在公共场所里有其他人毫不遮掩的看着儿童不宜的视频。
一件事属不属于坏事,很多时候就看那件事能不能光明正大的做。就以抽烟为例子。在禁烟令之前,大人都能光明正大的在咖啡店里抽烟。孩子看到了,就会觉得长大了抽烟不属于坏事。
当你告诉这些长大了的孩子们,不管年龄,抽烟本身就不好,你是在挑战他们的世界观。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地位比你高的,辈分比你高的都在抽,你凭什么说不好?
所以,当猥亵的海报满街都是,有危险思想的书籍到处都有,那会拉低人群的底线,或者拉高人群的接受程度。那会模糊对与错的判断。
当孩子在这类猥亵或偏激的环境下长大,长辈的告诫已是废话。原因嘛,就是大家都这么做,你凭什么说错?
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德拉的社会认知理论,就说明了人在社会里的心理反应。这理论说,人会通过模仿他人来学习和发展行为,也会通过观察人群在环境中的反应来决定自己在环境里的反应。
讲白一点,就是人会觉得,大家都这么做而没被惩罚,所以我若这么做也不会被惩罚;大家都在这么做,所以我也得这么做。
打个比方,在日本,大家都光着身子泡温泉。你在日本住久了,你也会习惯。当某天你到了个穿着衣服泡温泉的国家,除非你脸皮够厚,否则你会因为光着身子泡澡而尴尬。
当然,网络里的内容根本就无法约束。所以,在光明正大与偷偷摸摸之间,至少对孩子来说,事情有了对与错的分割线。
关于LGBT的文化传播,我们该做的是停止,也呼吁身边人别再歧视、排斥,甚至迫害这一群人。
接受LGBT,不代表我们支持或鼓励LGBT,而是接受他们的社会地位与常人同等。只要他们不做危害社会的事,就给予与一般人无异的尊重和人权。人群与LGBT共存,就像与不同宗教和肤色的族群般相处。
所以,潮流品牌涉及LGBT,难免有变相推广的嫌疑。要知道,性取向也有先天的生理本能与后天的环境影响。你若查阅历史,你会读到很多国家因为放任非异性恋而形成一股大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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