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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5pm 31/05/2023

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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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诉阿旺哈欣诽谤案 | 指比敦马更具报复心 安华:荒谬无法成立

(吉隆坡3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诉伊党本同区国会议员一案,安华主张阿旺哈欣发表他比前首相敦更具报复心的言论,是完全荒谬以及无法成立的。

入禀回复答辩书

安华于昨日透过律师向法庭入禀回复答辩书,其中阐明起诉方的主张,认为答辩方陈述“Zalim”(残暴的)一词,以及将其和马哈迪相比,是明显的诽谤行为,并出于清楚和明显的恶意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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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方所有提到有关马哈迪(的言论)都是完全不相关的,答辩方不应该这样做。”

根据回复答辩书,安华不认同答辩方抗辩主张;答辩方主张使用“kalau”一词只是指时间,而不是直接指控起诉方“Zalim”。

安华也说,执法机构的调查和提控是公平、独立和公正的,不畏惧也不偏袒,正如各机构强调的一样,自己有自由意志。

他说,答辩方已挑起严重情节,因此有权向答辩方索要实质的严重损害赔偿。

要求辩方举证

“答辩方(阿旺哈欣)进行的比较和争论是完全没有逻辑和站不住脚的,同时答辩方承担举证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答辩方被要求提供相同的严格证据。”

安华是在3月3日透过S.N.Nair & Partners律师楼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诽谤诉讼,并将阿旺哈欣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安华表示,相关诽谤言论指责他具有报复心,滥用首相和财政部长的权力,为了自己个人的政治议程,干涉、干预和任意指挥马来西亚的执法和检察机构。

他指出,阿旺哈欣蓄意恶意发表诽谤言论,煽动公众对其产生个人仇恨,而自己现在是合法团结政府的领导人,并致力于根除一切形式的腐败。

“诽谤性的言论破坏了我作为马来西亚乃至国际上受人尊敬的领导人的声誉,发表和重新发表诽谤言论,是答辩方为了个人和政治利益而获得廉价宣传的目的。”

根据阿旺哈欣于4月4日入禀的答辩书,他声称,是因为马哈迪和安华政府在对付政敌方面有时间上的区别,因此做出安华比较有报复心的结论。

他表示,在马哈迪任相6年后,发生逮捕执政党和反对党政治人物的茅草行动,反之安华政敌则是在后者于11月24日任相后,在3月内被送上法庭。

他也提到答辩方公平评论的抗辩理据,即准备好在庭上证明他的陈述或指控,主张这是合理评论的陈述,而不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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