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择定7月11日聆审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提出要求法庭撤销他4项滥权控状的申请,相关控状涉及的金额达2亿3250万令吉。
慕尤丁豁免出席今天的案件管理程序,其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在庭上说,申请方在撤控申请方面提出2个理由,即控状内容不详细,以及无先例的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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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申请方提出的抗辩理据会很长,因此向法庭要求2天聆审日,即7月10和11日。
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随后择定7月11日聆审慕尤丁的撤控申请,并谕令双方律师在7月11日的两个星期前呈交书面陈词。
慕尤丁是在4月18日,透过Chetan Jethwani & Co律师楼入禀撤控申请,声称控方有责任具体说明犯罪是如何进行的,以确保他作为被告的权利受到联邦宪法的保护,并确保他得到公正的审判。
他说,所有针对他的指控都是滥用程序,并违反了刑事程序法典154条文,因为没有具体说明他是如何滥用职权受贿。
申请7滥权洗钱案交高庭审理 710聆审
此外,针对慕尤丁要求将7项滥权控状和洗黑钱案移交至高庭审理的申请,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已择定7月10日聆审这项申请。
慕尤丁是于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6项滥权受贿及洗黑钱控状,分别是4项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贿2亿3250万令吉,以及2项收取非法活动收益的控状。
他随即于3月13日,在沙亚南地庭面对另一项涉及5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他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获准以200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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