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斋戒月,各部门纷纷举办与媒体开斋的活动,许多部长不约而同在致辞时表示,媒体在国家民主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是监督政府的第四权。然而,我国在改朝换代之后,新闻报道是否比前朝时期来得更自由?政府在“允许”媒体发挥第四权角色时,又采取怎样的态度?
上个月初,马来西亚入境旅游协会会员要求以匿名方式受访,他对旅游部长和副部长上任逾1年以来,没有展现出推广本地旅游业和解决旅游业上游下游业者所面对问题的魄力和决心,而感到失望与不满,因此希望透过媒体报道,呼吁旅游部赶紧埋头做实事,让我国旅游业在换政府后有一番新气象。
然而,报道见报后,该会因此事受到关注,主席急忙出面澄清,指该匿名者不能代表该会立场。主席说,该会对新政府、部长和副部长并没有任何不满或怨言,反而合作愉快,目前正积极与当局讨论如何应对来临7月旅游旺季时,在马新第二通道的游客人潮。他也称赞部长亲民、更易接触,有助当局与业者之间问题的传达与交流。
我国旅游业在换政府后,究竟是有所起色还是一如从前,相信人民都有目共睹。当然,从管理角度而言,禁止有损形象的投诉或抱怨讯息从内部传到外界,是更容易和方便管理属下单位的作法。然而,作为该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或者业者,当尝试透过“正常管道”向当权者反映问题和心声,却没有得到相对的回复时,只能转向媒体传达,期望引起社会关注,进而给当局不得不采取行动的压力。
这种“无形之手”的现象在教育领域更是常见。教师作为公务员理所当然必须遵守老板所制定的职业操守,也就是若要反映问题,就必须透过标准作业程序,一层层地传达。然而很多时候,问题才被提出,就被挡在官僚体制的门外,以致草根问题与心声始终无法上传。改朝换代后,不止是公务员,一些民办非政府组织,在向媒体传达不利于政府部门的言论后,也被告诫。如此一来,尽管政府表面上给予媒体自由,也未如前朝般使用恶法钳制新闻自由,但是政府施加于各组织与单位的压力与恐惧,也同样使受访者因害怕被对付而自我审查,进而影响新闻自由。
虽然政府认同媒体的监督角色,但是当媒体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报道一些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新闻时,有的部门或官员会采取发出封口令或警告的方式,以淡化事件及扫入地毯,并舍弃采取可能会令他们难堪,但是实际上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就是坦然和正视问题。执政政府最忌只听见掌声,听不见批评;只看见政策的好,看不见政策的缺。虽然媒体在新政府上台至今拥有更大的新闻自由,但是在允许媒体充分行使第四权,让媒体接触非政府组织和获得官方数据与资讯方面,仍有进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