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30日讯)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今日登基, 是大马人民普天同庆的大好日子;《星洲网》特别为读者处理关于元首你必须知道的事,让大家对国家元首有更深入的了解。
国家元首被尊称为“陛下”或“端姑”;国家元首必须是由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统治者会议上,从9个马来州属的世袭统治者中,选出一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来担任国家元首,另一人则出任副元首。
根据1957年拟定的名单,排名按照各州的统治者的资历而定,有资格轮任国家元首的马来州属统治者为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雪兰莪州苏丹、玻璃市州拉惹、登嘉楼州苏丹、吉打州苏丹、吉兰丹州苏丹、彭亨州苏丹、柔佛州苏丹及霹雳州苏丹。
国家元首的任期为5年,不得连任,任期内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因此须任命摄政王处理州统治者的职务。
根据马来统治者官网,马来统治者会议每5年遴选国家元首一次,有关遴选国家元首的方式是根据宪法第3附表和马来统治者条例进行。
国家元首和副国家元首在马来统治者面前,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见证下,完成宣誓就职后才能正式履行职务。
统治者理事会是通过秘密投票方式推选出新的国家元首。通过这种制度来遴选出国家元首,在当今主权国家中是相当罕见。尽管如此,联邦宪法阐明,他可以在任何时间向统治者会议呈辞,或者被革职。
今年1月,吉兰丹州苏丹莫哈末五世陛下辞去元首的职务,成为大马独立61年来,史上第一名辞职的在任国家元首;至今没有任何在任的元首曾被革职。
在1993年修宪后,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一样,也可以在由马来统治者设立的特别法庭被起诉。
国家元首是拥有合法地位的国家首脑,联邦宪法和国会法令明文条例列國家元首为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
元首有权行使酌情权,虽然国家元首多半听取首相的建议行事,但陛下还是有权行使酌情权,包括委任首相、解散国会以及召开统治者会议。当首相向国家元首建议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时,国家元首可以选择听取首相的建议行事或行使酌情权予以否决。
联邦宪法以及在国会中通过的法令也赋予国家元首委任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
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是大马选举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是除了是武装部队海陆空三军的总司令外,也是其原来州属,以及马六甲、槟城、沙巴、砂拉越及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教和马来习俗领袖,但国家元首在履行这项职务时,必须听取个别州属伊斯兰事务理事会的建议行事。

当选国家元首的资格
1.本人同意
2.只有马来统治者可以投选
3.如果参与投选的马来统治者未克出席会议,可委任其他统治者代为投选
4.按照惯例,最资深的统治者可被获选,但是当所有统治者已经轮流担任国家元首后,此惯例不再被使用,而是使用新的轮任名单。
不符合当选国家元首的资格
1.统治者还未成年
2.本身没有意愿被选为国家元首
3.其他马来统治者至少有5人通过秘密投票认为有关统治者不适合履行国家元首职务,原因包括身心虚弱或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