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昔加末16日讯)有变卦?!
柔佛警方今日说,没有发出公开售卖红炮的准证,但却有商家出示有关警方发出的准证,且还透露已售出了逾千条的8呎红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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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允佳节宗教用途燃鞭炮
柔佛州警察总部今日发文告说,柔警方至今没有发出任何准证,或允许公开燃放8呎长的红炮(Happy Boom Red Cracker),除非是庆祝佳节场合或宗教用途。
文告补充,警方也不准许公开售卖8呎长的红炮,而根据既定的条规,只能通过那些已获得批准的批发商买到。
星洲日报记者今日下午前往麻坡一带,欲向有关售卖鞭炮的摊位拍取准证,却不得要领。
据摊位的男子指出,他是受雇用来看管摊位,其老板也不准许记者拍下准证的照片。
不过,他表示,其老板是获得警方发出的准证,才在路旁摆摊。
麻坡警区主任查哈鲁丁昨日受询时向星洲日报证实,截至昨天,麻坡警方已批准了46张售卖鞭炮的准证。
他当时也透露,燃放红炮不得过超8呎长,一旦超过这长度,则要先向当地警方申请。
售卖鞭炮种类与准证不符
另一方面,在昔加末,一名商家出示的准证显示,他获准于1月10日至2月9日,在指定地点售卖、拥有、购买Pop Pop和Happy Boom。
这名商家表示,他在本月11日开始售卖8呎红炮。一开始时,许多民众向他查询红炮是否合法,他则向公众展示准证解惑。
“我们以每条9令吉的价格出售8呎红炮,数日来已经售出约1800条。由于价格廉宜,许多民众是一箱一箱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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