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2日讯)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赛沙迪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挪用超过100万令吉政党资金,他否认有罪,获准以共33万令吉保外候审。
29岁的赛沙迪也是麻坡区国会议员。他是于今早大约9时在代表律师哥宾星等人的陪同下,抵达位于大使路的吉隆坡法庭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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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国会议员及政党领袖也到场声援赛沙迪,并指这项提控具政治动机。
首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3月6日,在位于吉隆坡Jalan Stesen Sentral 2的联昌银行大厦(Menara CIMB)的底层,身为土团党青年团团长被委托掌管土团党青年团的资金,犯下了刑事失信罪。他在未获得土团党最高理事会的批准下,通过联昌银行000108编号的支票,提取100万令吉。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5条文(刑事失信),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及鞭笞和罚款。
赛沙迪否认有罪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1日,在位于吉隆坡Taman Pandan Jaya的马来亚银行,不诚实挪用资金,即供第14届全国大选竞选活动的12万令吉献金,该笔献金是透过隶属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马银行户头筹集。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6个月,最高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和鞭笞。
赛沙迪对2项控状否认有罪。
针对首控状,承审法官阿祖拉批准被告以30万令吉保外候审,需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以及每个月须前往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9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阿祖拉也谕令赛沙迪须于今日缴付其中的5万令吉保释金,余额须于下周二(27日)或之前缴清。
至于第二项控状,阿祖拉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必须在今日缴付这笔3万令吉的保释金。
这也意味着,被告今日须缴付共8万令吉的保释金。
阿祖拉也择定此案在9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哥宾星:为何开国会前3天提控?
哥宾星就保释一事陈词时指出,若此案就如控方所说的是严重的案件,那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提控其当事人,而且是国会会议召开的前3天?
针对保释金,哥宾星和主控官法里斯哥希副检察司“争辩”了超过1个小时,哥宾星指保释金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面审,而控方提出的50万令吉保释金是不合理的。
他说,(首控状)同意检控书已在今年1月4日签署,现在已经来到7月份了。
他也说,自案件调查以来,其当事人都给予当局合作,也没有逃跑或干扰证人。
指控方50万保释金不合理
他指出,其当事人是国会议员,月薪为1万6000令吉及享有津贴,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控方提出的50万令吉保释金是否合理?控方必需知道,这不是(被告)面对的唯一案件。”
哥宾星指出,其当事人从去年4月就开始接受调查,加上身为国会议员,在选区也很活跃,没有理由其当事人会逃跑。
他因此要求法官给出一个合理的保释金数额。
赛沙迪将在柔被控洗黑钱
较早前,法里斯哥希指基于案件的严重性,建议被告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以及必须交出护照和每月到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此外,赛沙迪也将于不久后在柔佛州法庭面对另一项反洗黑钱法令的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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