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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5
遭弟镪水致伤失明.“我原谅弟弟”.阿兹里盼法律途径讨公道
作者: admin

(槟城.北海6日讯)“我仍然很爱我的家人和兄弟姐妹,也打从内心深处原谅了我的弟弟(被告),但还是希望可以通过法庭途径讨回公道。”

6年前遭弟弟以镪水致伤而失明的阿兹里(47岁),今日在北海法庭向媒体叙述当年的经历时,仍难忍悲痛数次落泪。

阿兹里于2009年12月21日,在威北打昔汝莪母亲的住家被弟弟以镪水致伤后,脸部、双手及胸部皆严重被灼伤,不只容颜尽毁,双眼宣告失明,身体也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伤痕。

被告因病缺庭展9月审

目前已和2名好友定居吉隆坡的阿兹里,今日原订在北海法庭为其弟弟以镪水致伤他的案件供证,但因被告阿兹旺(33岁)以生病为由缺庭,法官朱丽叶将此案展延至9月7日审讯。

此案是在阿兹里寻求重新开案调查后,被告于今年3月25日在北海法庭被控上庭。主控官为西哇拉贞妮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被告阿兹旺被控于2009年12月21日,下午3时35分在威北打昔汝莪一间住宅,蓄意以镪水致伤阿兹里,触犯刑事法典3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0年及罚款或鞭笞。

阿兹里:为出庭供证
手术展延至明年

阿兹里指出,他原本须在近期接受食道手术,但为了要出庭供证已要求将手术延至明年。

他说,他一直都在外独居,事发前与家人关系都不错。

他声称案发前,他只是返家向家人索取已故父亲的摩哆车车卡,以便更新路税,岂知当他从屋外的墙壁洞口探看屋内的动静时,屋内的一个人突然以镪水泼向其脸部。

“当时我下意识要以双手掩脸,但已闪避不及,整个脸部已遭镪水侵袭,过后弟弟(被告)再向我泼镪水,这次连我双手也被灼伤。”

他指出,事发时,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都在屋内,当时他还听到其他人跟着起哄,那数分钟的惨痛经验让他终生难忘。

与家人关系疏离选择原谅

阿兹里说,至今他还是无法理解家人为何要如此对待他;不过,尽管这6年来与家人的关系疏离,但他依然想念他们,并选择了原谅大家。

原本在工厂任职的阿兹里在事发后,被邻居和朋友迅速送往医院,并承受了长达11个月的治疗,这期间获得2位好友沙里夫(33岁)及曼东(39岁)一直照顾他至今。

他说,医生已告知眼睛已经没得救了,而且为避免细菌感染,可能还要挖掉眼球。

阿兹里希望能获得社会热心人士的捐献,协助他筹募16万令吉的食道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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