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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6
高庭:无需证据指控偷电追电费.国能绝对权没违宪
作者: admin

(霹雳.怡保25日讯)怡保第一高庭法官拿督三苏丁今日裁决,电供法令涉及国能有绝对权向客户追收电费的条款,并未违反宪法。

三苏丁今日是在内厅聆讯,并作出有关判决。诉方律师倪福齐过后在庭外指出,法官宣告诉方的起诉无效。

倪福齐表示,法官指国能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447法令)第38(4)条文所赋予国能的绝对权,在无须证据下可指控用户涉嫌篡改电表及追讨电费一事,没有和宪法起冲突。

倪福齐曾在本月初案件聆讯后表示,两年前国能指控用户涉嫌偷电而开出追讨欠款的单据,对用户非常不公平,因为国能控诉用户偷电,就仅以一张单据展开追讨行动,而用户也无法了解本身为何欠下巨款。

他于是入禀高庭要求审讯,同时挑战国能援引第38(4)条文是否违宪或抵触联邦宪法。倪福齐是代表逾10多人入禀法庭,大部份来自实兆远。

如今,他会和原诉人商讨,是否需要针对裁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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