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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7
阿当阿里煽动案 ·上诉庭法官退审
作者: chong0723

(布城28日讯)上诉庭法官拿督威拉莫达鲁丁今日在总检察署的要求下,退出审理学运领袖阿当阿里被判煽动罪成的上诉申请。

本案原订于今日开审,但主控官法依查副检察司却基于法官莫达鲁丁较前曾负责审理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前主席莫哈末沙夫安被控煽动一案,为避免案件出现偏颇而要求莫达鲁丁退审。

莫达鲁丁说,公义必须获得伸张,所以他同意退审,并择订案件于明日过堂,好让布城主簿署重新安排另一名法官取代其位置。

曾推翻沙夫安煽动罪名

以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曾于2016年12月20日推翻吉隆坡高庭的裁决,宣判沙夫安煽动罪名不成立。

沙夫安因于4年前在隆雪华堂发表号召大马人采取非法手段推翻法治政府的言论而被控,吉隆坡地庭在2014年9月5日宣判他罪名成立须入狱10个月,但高庭在2015年12月16日批准沙夫安要求减刑的申请,改判他罚款5000令吉。

至于4年前在一场讲座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而被控的阿当阿里,是于2014年9月19日遭吉隆坡地庭宣判罪名成立须入狱12个月。

他较后向高庭提出上诉,获减刑改判罚款5000令吉,不满裁决的控方较后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阿当阿里被指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在隆雪华堂举办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的讲座会上,发表质疑大选成绩,并促人民走上街头推翻政府的言论,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4(1)(b)条文,可在4(1)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者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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