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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7
列禁烟区6月起严捉.公园吸烟罚250
作者: limlc

(马六甲12日讯)随着卫生部已于今年2月1日,在宪报颁布全国所有公园、国家公园和州级公园列为禁烟区,甲中央县卫生署昨天傍晚在州卫生、反毒及体育事务副行政议员拿督吴俊兑和州卫生局长拿督卡查里率领下,到武吉士灵烈市政厅公园展开“教育执法性质”的取缔烟客行动,并向公众分发公园被列为禁烟区的传单。

卫生署从下午5时起的行动,向2名烟客发出警告信。

先教育执法发警告信

吴俊兑在新闻发布会披露,截至今年3月,甲州卫生局向在公园抽烟的烟客,发出了43张不具罚款性质的警告信,信后列出甲州3县帮助戒烟的各地卫生诊所和电话号码,希望烟客能主动寻求戒烟服务。

他说,除了在武吉士灵烈进行教育执法,野新县和亚罗牙也县的卫生署也会到辖区公园展开执法行动。

卫生部决定从颁布宪报起的3个月列为适应期,在这段期间内,卫生部在公园展开的取缔烟客行动为“教育性执法”,只会向被逮获的烟客发出没有罚款性质的具名警告信。

不过,卫生部从6月1日起将严厉执法,违例者一旦被法庭定罪,将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若根据2017年烟草产品管制(修正)条例,违例者可被罚款的最高数额为5000令吉。

不缴罚控上庭

无论如何,吴俊兑表示,从6月1日起,卫生官若发现有烟客在公园违例吸烟,开出的罚单将是250令吉,若烟客不愿缴付罚单,案件则会被带上法庭,届时的惩罚将由法官宣判。

尽管公园和游乐场的整个范围被列为禁烟区,但他证实,停车场还不是禁烟区,就算是公园和游乐场的停车场亦是自由开放的,但必须处于公园和游乐场的3公尺范围外。

他透露,有关第11修正条例颁布有23个地区被列为禁烟区,第22条例则颁布甲州有5个地区为禁烟区,分别是马六甲世界文化遗产城、马六甲拉也、马六甲国际贸易中心、亚罗牙也市和野新市的所有建筑、休闲公园、儿童游乐场、世遗与历史胜地。

其中,马六甲世遗城的鸡场街和炮台街的沿街建筑物内外,都是禁止吸烟的。

卫生部在2017年修正条例中,也废除了第21条例下,允许冷气食肆、无冷气车站和开放式体育馆的三分之一地面可作为吸烟区,意味这3种建筑物范围,目前皆是禁烟区。

卫生部修正最新的烟草产品管制条例,是希望我国能在2045年达致全面无烟客的目标,同时与我国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管制框架公约第8条相符,以保障非烟客遭受二手烟和其他烟草产品的危害。

今年首3月逮557烟民

根据甲州卫生局提供的数据,甲州在去年逮获的烟客比前年略多,分别是2016年逮获2590人和2015年2521人,今年首3个月是557人。

吴俊兑解释,这意味卫生局的执法行动奏效,希望能带动更多醒觉。

随着被逮获的烟客人数增加,2016年缴付的罚款人数有1518人(19万5090令吉),比2015年的1088人(12万5025令吉)多,今年首3个月有342人(5万6590令吉)。

不愿缴付罚款的烟客,将被卫生局控上法庭,2015年有1541宗案件被带上法庭,2016年865宗,今年首3个月196宗。

当中,2015年有400宗被判有罪,罚款额为8万4650令吉;2016年有367宗,罚款额9万830令吉;今年首3个月有48宗,罚款额1万1850令吉。

吴俊兑(左二起)和卡查里为公园为禁烟区宣传幅进行推介礼。禁烟宣传幅已张挂在公园各角落,提醒市民需遵守条例。(图:星洲日报)
在卫生局通知下,市政厅已把公园内垃圾桶上的烟灰缸全撤走,协助公园走向无烟化的第一步;右起为吴俊兑和卡查里。(图:星洲日报)
吴俊兑(中)向一名女市民分发禁烟传单;右为甲州卫生局稽查与法律主任达斯。(图:星洲日报)
停车场不是禁烟区,不过必须在公园3公尺范围外。(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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