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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7
卢界燊:疑点重重.续申阅槟南填海计划
作者: limlc

(槟城)失败近20次但不气馁,民青团槟代团长卢界燊还抱一线希望,再度通过槟州资讯自由法管道,向州政府申请阅览槟岛南部填海计划解密文件。

卢界燊周一上午在民政党槟州副主席李文典、宣传局主任黄志毅陪同下,到光大三楼相关柜台处填写申请表格。

他说,槟岛南部填海计划疑点重重,填海面积与数据不符、当地渔夫指有人假扮渔夫支持该项计划,以及州政府至今仍未公布该项计划的环境和可行性评估报告的花费、支付方式及由谁支付等详情。

卢界燊申请的文件:

一,州政府授权给得标公司进行环境评估报告的合约、批准信或授权文件、详细环境评估报告及SRS填海计划的可行性研究。

二,列出该项填海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详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花费。

三,所有欲对SRS填海计划进行环境评估报告、详细环境影响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公司呈给州政府的招标文件。

指申请多份文件不得要领.“槟资讯自由法纯属宣传”

卢界燊说:“7年前,林冠英(槟州首席部长)指立法(槟城自由资讯法)为促进民主空间、资讯自由开放,但我从2015年至今,总共耗费2000令吉左右申请的多份文件,不是无法取得,就是遭到百般阻扰,他们(官员)甚至要我签署法定宣誓书,承诺不公布文件内容。”

他批评槟州政府推动槟资讯自由法纯为宣传,透明政策只是“槟火箭的一个幌子!”

他表示自己过去曾申请多项文件,包括STP1&2(丹绒道光填海工程)、葛尼水岸、峇央湾与峇央珍珠填土计划、山竹园公开招标文件、两岸三通海底隧道计划合约,可行性报告及公开招标文件等,仅一次成功取得有关州内可负担房屋计划文件,但文件并不完整,只提到4项工程计划,有关资讯可轻易在网上查获。

他本周四或周五将针对申请文件遭拒问题,向州秘书属提出上诉。他自嘲说,一旦上诉,他便是该项法令生效后,首个提出上诉的人。

盼与非政府组织合作
改善州政府施政问题

卢界燊也针对林冠英指保密条款限制资讯自由谈话反驳说,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第11(2)条文清楚阐明,只要公众利益大于其解密文件的风险下,州政府有权解密任何文件。

他促请州政府勿漠视本身通过的政策及放弃应有的权力,否则即是典当人民的利益,放弃维护人民的职责。他亦希望与州内的非政府组织合作,努力改善州政府施政问题,使政府资讯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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