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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7
孕妇肚子谁做主?
作者: yflen2

中国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一屍两命,迅速成为关注焦点。舆论喧嚣中,家属和医院各执一词,案件陷入“罗生门”,并引发讨论:孕妇的肚子,究竟归谁管?

此次事件的焦点之一在於,为甚麽产妇一再要求剖腹产,医院却并没有听从患者本人的意见?

院方称,产妇签署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时,没有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洁对BBC表示,因为现在中国的医患纠纷太多,为避免担责,医院要求籤订《授权委托书》的现象非常普遍。

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律师於琦认为:“根据中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在患者昏迷或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才让家属决定治疗方案。”

於琦说:“产妇本人有权利决定怎麽生。”

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医生田吉顺则认为,该案的关键并不在於哪方拒绝剖腹产,而在於应不应该剖腹产。

田吉顺指,生孩子是顺产还是剖腹产,要根据胎儿、精神因素等几个因素决定,应该由医生作出专业判断。

他说:“医生要给病人建议,要让病人接受自己的建议,要告诉病人风险,大家一起去承担”。

他表示,这次事件反映出,随著医闹的增加,越来越少的医生愿意去提供建议、去说服病人和家属并承担随之而来的责任。更多医生将责任甩给患者家属,让他们做决定。

而对於医院的责任认定,方洁认为:“讨论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两个方面:第一,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失?如果有过失,过失与患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係。第二,医院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话题最初发酵,是因为根据医院的叙述,家属可能因为觉得顺产对小孩更好或怕剖腹产价格昂贵而拒绝手术。

中国的一些传统观念认为,如果孕妇顺产,小孩的头型会长得更好看,也会更聪明。许多网民认为,当事家属是因为落後的生产观念而拒绝剖腹手术,践踏了女性自主选择的权利。

社会学家李银河对BBC表示,许多中国女性对此事有共鸣,或设身处地将自己代入事件中,炒热了这个话题。

李银河说:“这个事情反映出有一些女性做不了自己的主,因为家里的一些原因,丈夫或婆婆非得强加给她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

她还表示,近一二十年,女性权利的声张越来越多,比如抵抗逼婚、逼生孩子等。

“由於中国女性越来越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来源,他们对於家庭对个人选择的压迫越来越不能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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