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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2018
曾毓林‧新闻自由不包括造假
作者: bslim

做为新闻工作者,自是追求每道新闻都经过求证和确保真实才能发布。在快捷与真实之间,真实比快捷重要。

这是每个踏入新闻行业者的金科玉律。

但这天条已经被逐渐打破,有些人为了追求快捷,“新闻出了街才算,错了顶多事後更正”──这心态逐渐使新闻的公信力受影响。网络时代,新闻生态更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闻不再单纯是“报道”,某些新闻在有心人控制下已夹杂杂质,甚至经过刻意修饰丶窜改。它也可能还是无中生有,造谣者特别设计出来的一段文字,只是用“新闻外衣来包装”。

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假之间已经难分辨。

见怪不怪之下,甚至已经有读者的是非观念颠倒,认为“假新闻又如何?只要符合阅读乐趣就无妨。”如果这用在文学创作如小说丶寓言方面,是无可厚非;但套用在新闻上却大有问题。

“真假不是问题,读来是不是过瘾这才重要。”如果新闻默许这样的成份存在,那是新闻走向死亡的前兆。新闻失了真,怎还能称作“新闻”吗?“过瘾”不是新闻的生命本质,“真实”才是新闻的生命本质。

连社交媒体如脸书都力求杜绝假新闻的传播,我们怎可以背道而驰?我很单纯的以为“国家立法管制假新闻的散播”应是放诸四海而皆准被大众认可,然而令人十分惊讶的是,很多网络用户竟谴责管制假新闻,甚至有时事评论者公然揶揄立法打击假新闻,冷嘲热讽谓这干预了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本来就不包含“假新闻”在内,怎可混为一谈?我甚至怀疑,大力主张不应该管制假新闻的有部份可能是网络内大肆制造假新闻的网兵,他们不想受到法律约束自有他们难以理解的目的,这可能包括想继续“捏造假新闻抹黑政敌”丶“制造假象引起混淆”丶“散播谣言引起人心恐慌”等等。不然,为甚麽要怂恿及开放假新闻的空间呢?

“假新闻”泛指的应该是“蓄意所捏造丶伪造的虚假消息,以及刻意误导人的谣言”。至於无伤大雅的调侃丶揶揄丶讽刺,甚或很明显看去是文学创作丶漫画等应都不属在这范畴之内。

如果读者把“管制假新闻”解读为“限制创作自由”,这是混淆了本意。

然而,话说回头,我相信一些读者会有此顾虑,是因为对执行者失去信心,认为法令会被滥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民何以会对执政者如此缺乏信心,认为他们会滥权及滥用此法令?那自是执政者要自我检讨。过去在一些司法和执法案件上皆令人有诟病之处,所以导致人民普遍对公正执法失去信心。

法令原本是保护公众利益而制,但如果法令被有关方面滥用了以对付公众。那麽,我们应该废除掉法令?还是废除掉滥权的有关方面?

打击假新闻,让新闻恢复公信力本来就是一件好事。当假新闻失控及造成真相难明黑白难分时,国家是必须正视和采取防止恶化的措施。对任何期待只看真实新闻的人,这是应该维护的事。我们不能因为厌恶一个政府,而一律为了反对而反对;如果一个政策是对国家未来有利的,那管提出的哪个政党,我们都应该理性看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只是喊着“反对”而已。

在网络上看到一些认同“打击假新闻”的留言者,很快被其他“网军”(应是特定背景的吧?)围攻,这不禁使我感叹:“莫非竟要我们公然争取‘保留假新闻丶允许假新闻’这才合乎现代人的意愿?”

真实就是真实,造假就是造假,在新闻学上,假新闻是不被允许存在。不过,我们可以提出“公正公平执行打击假新闻的法令”,但不适宜因为担心有不公者存在而认为“不应该打击假新闻”,这等同因噎废食。

当情况失控或无法自律时,制定约束是必须的。新闻自由并不包括制造假新闻,言论自由也不包括可以任意毁谤,这是必须先厘清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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