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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8
星洲记者化身“甜心宝贝”‧包养网站大揭密
作者: yflen2

这个“甜心交际平台”于2016年在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美国、印度同步推介后,开始计划开发泰国、印尼和中国市场,积极寻求进一步扩大包养事业版图。

其创办人今年初接受一家商业访问时说,约会平台是一种趋势及有利可图的一盘生意。

他说,在蒐集资料及分析的过程中,他发现约会者最大的考量因素是金钱与财务,所以创办了以金钱关系为主的约会平台。而较早前,国内就有好几宗涉及“甜心宝贝”、“甜心爹地”纠纷的个案,向马华投诉组主任张天赐投诉在“交往”过程中的问题。

种种讯息显示,我们必须承认,包养在过去只是暗流,而如今却似成了一股汹涌。那涉及“性”与“金钱”的包养行为,在我国是否触法?本报记者为了探知“包养社交网站”的生态,深入虎穴,揭开其神秘的面纱。

交际网站上,以“生活风格”(即甜心宝贝对金额的要求)来为男女会员做初步的筛选和配对。相信系统会优先显示“给得起钱”的对象,以方便双方一拍即合。

“甜心交际平台”内有乾坤

为了解“包养社交应用程式”的作业方式,记者以“Q小姐”的名字,在大马人创办的“甜心交际平台”注册账户,并试图深入虎穴,了解男男女女在类似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生态。

“甜心交际平台”的标语,打着浪漫爱情的标签,实则是个寻找包养及提供性服务的平台。

Q小姐在该平台开设账号,账号被批准后,不到24小时已收到近20个有意包养的请求。随即Q小姐试着和4种不同年龄层及性格的“甜心爹地”接触,从中尝试了解他们的心态。

驻马工作外籍人士直接开价

一名在长期驻马工作的外籍人士山迪(化名,37岁),在只看过一张照片的情况下,单刀直入开价以每月3千至4千令吉的“零用钱”包养,如果要出外旅游,也会承担所有的旅费等。

该名外籍人士开出的条件非常简单,甜心宝贝需性格开朗,喜欢微笑及能和他有产生微妙的“化学反应”,对方也说自己性格并不严肃,能经常哄宝贝开心。

已婚华裔商人要求保守秘密

另一名已婚及育有孩子的华裔商人彼得(化名,40岁)瞒着妻子偷欢,Q小姐发现声称是第一次在甜心宝贝平台寻欢的他,早在今年1月已开设账号,但账号中的个人资料甚少。

在互动中,他坦言自己已婚,但和妻子保持各自的自由空间,育有孩子的他相信为了避免家变,要求甜心宝贝一定要能守秘密。

声称还未包养甜心宝贝的他,对Q小姐非常好奇,再三追问Q小姐的感情状况,并在开始网聊的不到2小时内就开始暗示“宝贝必须满足男人的所有需求”。

华裔男子背着女友寻刺激感

已有女友的华裔男子法克里(化名,29岁)坦言非单身,和女友交往才一年多就萌生寻找甜心宝贝的刺激感,在交流中对方要求甜心宝贝和他做情侣之间的事,但却不能介入他和女友的感情。

虽然,法克里在开始网聊时,有要求先彼此了解,貌似想真心交往,但亦在一天内就开始询问包养价钱及是否能有性关系。

离婚男子善于调情

在十年前离婚的阿伦(化名,45岁)从事发行业务,因单身已久想寻一名知性的甜心宝贝陪伴。善于调情的他多次以“甜甜宝贝”,“想你想到没吃饭”等甜言蜜语哄人。

但仅网聊不到1小时,对方开始邀约见面商讨包养价格,并承诺一旦有感觉,肯定会好好对待对方。不过,当Q小姐开价每个月3千令吉包养费时,对方立即表示价格过高,并要求通过视讯决定是否包养。

根据Q小姐的观察,大部份寻找甜心宝贝的男士年龄介于30-57岁。

交际网站上,以“生活风格”(即甜心宝贝对金额的要求)来为男女会员做初步的筛选和配对。相信系统会优先显示“给得起钱”的对象,以方便双方一拍即合。

开设帐号前需经批核

在“甜心交际平台”开设帐号前,需经过批核,并提供验证过的电邮。而在开设帐号时,除了填写基本个人资料,也被要求填写身高、体型、肤色、发色、瞳色、学历、职业、情感状态、有否孩子、有否吸烟及喝酒…………填好资料后也不能马上交友,需等到官方审核(包括审核用户所提供的头像),审核时间约3至48小时,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须填写“财务资料”

值得关注的是,网站上有一栏“财务资料”要求用户填写“所期望的生活模式”,网站要求用户基于“维持一段理想关系的最低生活模式(lifestyle),每月所需的消费水平”在所提供的6类生活模式选项中做出选择。

6个选项中,最低的是没有设定任何标准,其二是每月超过1千元,而最高的要求则是每月超过1万元;其后网站将依据选项为用户筛选出,付得起钱的“对象”。

要求用户填写这样的“财务资料”让人无法不将该交际网站与“交易”挂钩,而非该网站上自诩的所谓“浪漫邂逅”。

伍锦泰坦言,这些包养网站都是走在灰色地带,也因此才能经营下去,确实在马来西亚没有法令来直接管制。

伍锦泰律师:游走法令灰色地带

“包养”的意思,其实就是涉及金钱或“礼物”作为得到“性”的交换条件。很多人会因此联想到,这难道不是涉及卖淫吗?

执业律师伍锦泰说,我国的《刑事法典》中并没有针对“包养”的法令,而最相近并有机会被引用的法令,就是刑事法典372(b)条文“卖淫”。

“但事实上‘包养’是走在法令的灰色地带,并不容易让检方找到证据来提控。因为婚外性关系在马来西亚并不违法。除非明确地掌握,两人进行性行为是在进行交易,否则并没有抵触任何法令。”

“他们只要说俩人是男女朋友就可以推掉了。但372(b)条文已经是最接近,最有可能被引用的法令了。”

他说,要构成“卖淫罪”,卖淫者要提出自己有提供性服务并且开价,警方一般上会在交易地点,如酒店房间取缔。

他补充,这里说的“交易”未必只是金钱,一些奢侈品也可以是交易代价,同样可以构成卖淫。一般上警方除了乔装成嫖客来取缔卖淫案件,而另一常见的取缔方式就是上门突击扫黄,但这一方式无法套用在包养案件中。

没法令管制包养网站

伍锦泰坦言,这些包养网站都是走在灰色地带,也因此才能经营下去,确实在马来西亚没有法令来直接管制。

“据我所知,其他国家也没有相关法令,而我相信马来西亚也不会是引领法令制定步伐的国家。”

伍锦泰也解释说,“通奸罪”并非刑事罪,一般上通奸罪是跟离婚案有直接关系的。就是在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案件上,申请方要证明导致婚姻破裂,无法挽救的其中一个原因是通奸,若能证明其中一方通奸,受害者就能向对方索取赔偿。

“因此我认为,通奸跟这个‘甜心关系’是两回事,是没有关系的。”

利用“交往”名义性交易

他认为,包养交际平台给予价值观在摇摆或已经崩坏的人,一个方便。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上门去,现在只要在包养软件上,用匿名的方式,用感觉上像是“交往”的名义,施行实际上含有性交易买卖成份的举动,一切都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

“就算被抓到,也有‘在交往’、“男女朋友”的假象作为掩护,而可以轻易逃过法律的刑罚。就这样看来,大家都大胆了,都肆无忌惮了,人类的自制能力也就松垮了,那肯定就会衍生出很多的家庭破裂、社会问题。”

他说,除非真的立法来控制,否则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们这么做。

可向MCMC及警方投诉

伍锦泰也提醒,即便没有法令直接针对包养交际平台,但若在相关社交媒体上发现有不恰当的内容,依然可以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或警方投诉,让执法单位调查并进行评估,是否违法。

若真有不恰当内容,MCMC将采取行动关闭相关网站,而若相关网站并非在马来西亚设立,MCMC在无法关闭相关网站的情况下,就会将其拉黑(block),让我国网民无法搜寻到。

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下,若在线配对服务,被用于传播淫秽、裸露、色情等违法内容,MCMC和其他执法机构如警方将会采取行动,打击卖淫、敲诈勒索、敲诈和骗局等违法事件。

伍锦泰坦言,这些包养网站都是走在灰色地带,也因此才能经营下去,确实在马来西亚没有法令来直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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