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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18
刘振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limlc

根据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所说,槟州内有逾200间塑胶废料的再生工厂,但合法生产的仅有27间,而州政府曾吁请其他工厂在9月30日前向地方政府登记,方便有关当局监督废料去向。

但在9月30日,也就是截止日期当日,彭文宝说,截至9月24日,没有任何工厂向槟威两地地方政府登记。他因此警告,州政府当局将在9月30日后向非法再生工厂采取行动。

上述摘自近期的新闻报道,短短的2段文字,就看得出槟州在处理非法再生工厂课题上的无力感。

中国政府一声令下禁止引进先进国的洋垃圾,接受洋垃圾的“理想国度”马上转向落后的东南亚国家,马来西亚就是其中一站,所以“洋垃圾”这3个字近来频频出现在媒体报道。人民顿时发现,原来来自外国的不止有“洋鬼子”,还有“洋垃圾”。

确实有再生循环行业的业者说过,洋垃圾不一定是毫无价值的废物。就如槟首长曹观友常挂在嘴巴的那句话:“放在错的地方叫垃圾,放在对的地方叫资源”。这句话,在环保理念上没错,但在我国的情况里,这句话只是遥远的理想。

就看槟州的情况吧。塑胶废料非法再生工厂确确实实的存在槟城的土地上,或许长期都在运作着,却不在政府的监管体制里,即便业者接下来依然不向当局注册,似乎也奈他不何。

不在监管体制内,政府当局如何有效地监督这个再生行业?如何得知垃圾最后转换为资源?如何确保再生过程中没使用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

房地部长祖莱达宣布,从10月23日起向入口洋垃圾业者征收每吨15令吉的入口费,也说要要加强申请准证的条例,要更加严格,也让相关部门更容易监督。我国无论从政策执行到执法方面都充满疏漏,槟城的情况或多或少反映出这问题。部长宣布征收入口费,再补加一句要“严加监督”,对于实际监管洋垃圾再生行业,有什么作用?

马来西亚连自家门前的垃圾都处理不好了,试问这个国家何来的信心,可处理好来自先进国的洋垃圾?每吨15令吉的收入,如何补偿洋垃圾对环境造成的伤害?

有句话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先进国必须为本身的行为负责,我国应该拒绝引进洋垃圾,让垃圾生产国自行处理垃圾;同样的,我国也不该把垃圾出口到更落后的国家。

唯有如此,各国政府才能学会从源头做起,想办法减少制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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