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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8
【选举官判监3个月案】仅法院有权审上诉申请‧上诉庭展延聆讯
作者: yflen2

(布城15日讯)选举委员会选举官在选举诉讼聆讯期间,引导证人供证被判入狱3个月在大马史无前例,上诉庭今日以只有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审理这项上诉申请,而宣布展延聆讯。

以拿督哈密苏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在选举法庭判处选举官阿米诺藐视法庭罪成须入狱3个月后,根据法律程序,阿米诺理应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没清楚阐明

他说,这种情况史无前例,所以他建议阿米诺把案件带上联邦法院,让法院去定夺到底上诉庭是否有司法权审理阿米诺的上诉申请。

根据选举条例,任何与选举诉讼相关的上诉申请必须直接带上法院审理,不过,法律并没有清楚阐明,在选举诉讼聆讯期间所犯下的藐视法庭裁决,应交由上诉庭还是联邦法院来审理。

芙蓉选举法官阿芝玛是于本月10日判处阿米诺藐视法庭,必须入狱3个月。

阿米诺是在晏斗州选区的希盟公正党候选人史德蓝挑战选委会以无法出示通行证为由,拒绝让他在提名日提名一事而入禀选举法庭提出挑战的聆讯期间,因发送手机短讯给其中一名证人达因讨论案情,并引导该名证人供证而被判藐视法庭。

阿米诺在上周五正式入禀上诉庭就选举法官判处他藐视法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并要求上诉庭批准申他暂缓入狱,直到整个上诉申请审结。

他在一份支持其上诉申请的宣誓书中指出,选举法庭判处他藐视法庭入狱3个月将导致选委会对他采取纪律行动,包括革除其职位。

他说,当选举法官阿芝玛向他发函要求解释时,他并没有获给予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辩护,包括传召他的证人。

他声称,法官不愿接受他并没有蓄意引导证人达因供证的解释,更不愿接受其道歉。

史德蓝在今年4月28日大选提名日当天,遭选委会以无法出示通行证为由拒绝让他提名,这也促使国阵候选人兼前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

随后,史德蓝于5月23日向芙蓉高庭入禀选举诉讼,要求宣判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是属于不合法。

莫哈末哈山、阿米诺及选委会在诉讼中分别被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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