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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8
涉款55万‧兑币商控转账没呈报
作者: shuenfatt

(柔佛‧新山29日讯)一家货币兑换中心没有向国家银行呈报两笔转账记录,涉及的款额分别为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和53万5000令吉,公司与2名女代表今天被控上法庭但不认罪,案件将于12月18日过堂。

2名女被告颜艾琴和陈玉英(人名皆译音)分别面对2项控状。颜艾琴是公司主席,她也代表公司面对2项提控。

两人获地庭法官批准分别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护照需呈交法庭至案件审讯结束。

这家位于新山美仑大厦的货币兑换中心被控于2017年9月15日晚上7时以及同年9月16日下午5时50分,分别进行5000新元和53万5000令吉转账时没有呈报记录,也无法保存这项纪录7年以备审核,抵触2011年货币服务业法令第28(1)条文及第28(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87条文下判刑。

控状也指两名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同样因没有呈报上述两笔转账款项,触犯相关法令条文。

她们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时,以夹克外套和青色围巾低头遮盖面容。

国家银行官员也派员出席,了解提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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