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一碟鸡肉炒饭卖7令吉50仙、一碟鸡肉炒米粉卖8令吉50仙,2家餐馆业者为此物价,被勒令解释售价是否合理。
吉州贸消部联合多个单位,包括大马公司委员会、卫生局和宗教局,今午到2间印裔穆斯林餐馆进行检查后,发出2封要求解释物价的通告给业者。
店名与注册不符被勒令修正
其中一名业者因悬挂不明内容的爪夷文字画,被宗教局官员勒令取下,以免引起混淆,同时也因餐馆店名与注册名字不符,被公司注册委员会官员勒令修正。
吉打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陈进松在行动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当局是援引2016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要求2间餐馆业者在10天内给予解释。
陈进松:炒饭一般售价约RM6.50
他说,业者需要解释根据什么标准制定食物价格,例如解释他们的成本,可加入营运、食材价格等综合因素,以解释有关售价是否合理。
“一般鸡肉炒饭或鸡肉炒米粉,是6令吉50仙左右,这2家餐馆的价格超出可谓颇多,所以需要给予解释。”
他说,这次联合行动是针对本地人经营的穆斯林餐馆,暂时没有针对泰籍人经营的穆斯林餐馆。
若贴清真标志须遵守规格
询及一些餐馆店名或广告牌有爪夷文的情况,陈进松说,餐馆有爪夷文并没有抵触任何条例,但若有张贴清真认证标志,就必须遵守清真规格。
他也说,多个部门今日的行动,也是今年第一次展开的联合行动,接下来执法队会到州内各县市进行检查,希望所有餐馆业者都能遵守条例。
另一方面,吉州宗教局首席助理主任(清真食品管理)锡阿兹哈里说,若餐馆有贴清真标志,所有食品包括采购来源,都需要严格符合清真的标准。
“若没有清真标志,我们也会劝请业者提出申请,并会从旁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