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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019
刘惟诚·言论自由和马来统治者

由于是建国史上第一遭,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宣布退位,一度引起国人震惊,再加上事发突然、没有先例,引起人们议论纷纷。当然,随着身体抱恙的彭亨州原任苏丹阿末沙,宣布将王位传给摄政王东故阿都拉,让彭州能够按着原有的顺位传统,在本月杪接任国家元首一职,令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可在保障国家皇宫继承传统的前提下,避免提早挑选和册立柔州苏丹依斯干达为元首,而原任副元首,即霹州苏丹纳兹林沙,预料也将继续获得委任,确保职权移交更平稳。

新任元首的人选逐渐明朗化,也让有关议题告一段落。尽管苏丹莫哈末提早退位的动机至今未明,但对我而言,这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们还有更重要的议题需要关注。对,就是有关马来统治者和言论自由的议题。在元首宣布退位之后,警方援引煽动法逮捕了三位在脸书出言诋毁马来统治者的网民,而此事也引起首相署部长刘伟强的关注,甚至一度提出立法对付冒犯马来王室者的建议,以维护王室的尊严与地位,进而让舆论出现警方是否在侵害言论自由的争辩。

是的,在网络盛行的时代,人们掌握了讯息发送权,在传递讯息方面已不在处于被动状态,而这种讯息接收方式的变化,已经让现代人养成对自由与平权的追求,因此对付诋毁马来统治者的网民,对他们而言,是守旧又很有阶级之分的。当然,对我而言,这种观念只能算对一半。何解?首先,自由和平权已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再加上讯息技术的普及,人们对不同阶级的社群之间的讯息距离越来越小,也让两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所以很容易不分轻重地随口冒犯。

你想,以前学生对老师可是敬畏有加,老师走后面没人敢走前面,现在的学生倒是把老师当朋友,做作业还可以讨价还价。

这就是现代人对自由与平权的追求,既是趋势,也是潮流,若将所有批评统治者的言论,以诋毁王室尊严的罪名一概论之,确有背离潮流之意。当然,凡事都有两面,这种对平权与自由的追求和观念,倒也造就了现代人不太懂得“好好说话”,有事乱骂、乱酸,除了不喜讲理,更不愿听理,所以容易踩到言论地雷,结果,轻则变红人,重则变囚人。

所以有时,我确实希望有人能适当地得到教训,确保自己能从中体悟言论自由的界限,只要人们在提出批评时尊卑有礼、方向明确,而不是无的放矢、胡言乱语,甚至冒犯王室主权、宗族权和继承权的忌讳,其他具建设性的批评,只要能“好好说”,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统治者毕竟是大马宪政体制的重要基石,象征着国家主权、联邦体制和各州地方主权,只有宪法凌驾在其之上,因此尊重统治者,和自由、平权是两回事。

你或许会气急败坏,说在统治者面前没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定义,向来是很有争议的。

尽管全球司法界没共识,但一般人对美国司法系统在经过判例累积后所延伸出来的“双阶模式”(Two-Level Model)接受度较高。在美国司法系统内,言论被简单地区分为高、低两个价值层次,只要言论是“猥亵、粗俗、诽谤、侮辱或挑衅,未涉及任何思想及意见之表达,既无任何社会价值,也冲击社会秩序及道德规”都一概视为低价值层次,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这一套,虽然是美国的,但放诸四海皆准,不只是对统治者,对政治、种族,甚至是宗教议题,都可以按此定义来确保自己的言论是“安全”且有“建设”的。

我国政权出现更替后,言路相对开放,而网络的便利更让民间极为热衷议论、批评政策,舆论市场已今非昔比,因此政府有必要着手修订煽动法,对第3(1)条文内的煽动企图,包括针对统治者、政府的言论内容做出更仔细的定义,确保民众透过言论热衷“议政”之时有法可依(当然,能直接废除煽动法是更好的)。

(星洲日报/纯粹诚见·作者: 刘惟诚·私立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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