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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9
买拍卖屋 防因小失大
作者: 郑碧娥

最近有朋友建议从拍卖市场购买房屋,他们认为,说不定可以买到价格比市价低的公寓,不过,产业顾问表示,任何人投标房产,必须很小心,因为许多业主的产业遭银行拍卖,多数是因为拖欠贷款供期,无法继续偿还的缘故。

除了拖欠银行的房贷分期付款,有些还拖欠发展商不少的管理维修费,导致购获拍卖公寓者,被迫缴付数目不小的管理与维修费,还有维修储备金。

读者小慧来信指出,她买了一间拍卖公寓,可是,却面对一些恼人的问题。

她说,2018年11月,她成功标获一间公开拍卖的公寓,并付了10%首期钱,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她指出:“当我取得相关文件后,就委托律师做贷款合约,在进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律师告诉她,前业主拖欠发展商不少管理维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这之前,她未获告知要支付这些费用,因此,有一种被骗的感觉,请问应该怎么办?

另外,她在信中提出以下问题:1)请问私人冻结令有甚么用途?

2)如果前业主针对有关产业做了私人冻结令,是否就没办法解决问题?

3)如果不偿还以上费用,而发展商迟迟不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请问拿回10%首期钱的可能性高吗?

答:投标购买拍卖房屋的消费者,事先应查问前业主是否拖欠发展商大笔管理与维修费;假如是,应该先谈好由银行承担,若银行同意,再通过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投标,如果无法达致协议,最好再三考虑,尽量不要买拍卖房屋。

在当前市场上,待售房屋并不少,不需为购得拍卖屋伤脑筋,何况被拍卖的房屋,很多时候不见得便宜,银行是精明的金融机构,他们列出的拍卖底价,很多时候也是市场价。

黄振原律师说,私人冻结令的作用,主要是冻结有关地段的买卖,假如产业单位仍是总地契,发展商一般不批准冻结,只要是有关单位没有被冻结,买卖照样可以进行。

另外,假如不准备偿付前业主拖欠的费用,发展商当然不会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过了预定的期限,10%首期钱将被没收,除非通过律师尝试提出延长交易期限。

还有小慧可通过律师,与银行和发展商洽谈,尝试努力能否豁免由买方缴付有关费用,或者减半之类的安排,虽然说投标者本身大意、或缺乏购屋经验,可是完全由买方承担,相信多数人会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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